因为未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停水(因合同纠纷未缴物业费)

因为未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停水(因合同纠纷未缴物业费)(1)

●律师:物业不得采取停电停水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街道:已介入协调,“一切依法处理”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近日,市民江先生向羊城晚报求助称,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却被物业停水停电,连日来,广州持续高温天气,大热天里,没有空调太难熬了。对此,物业回应称,断水断电是因业主拖欠物管费。律师表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租户与房东发生纠纷时,物业不能断水断电。目前,当地街道办已介入协调。

业主投诉:新房东不承认旧合同

江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实经过。

2018年12月,他与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正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了广州时代国际大厦16楼至17楼两层,开办了一间网络科技公司。租赁期限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38年12月31日。

对方看江先生租期比较长,因此给了一个优惠价格,该合同约定:16楼的租金和管理费为每平方米50元,17楼为每平方米40元。

正当他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广州时代国际大厦(以下简称“时代大厦”)因产权问题,出现了多起纠纷。其间,时代大厦的产权几度易主,有的公司破产了,有的还在诉讼中。目前,该大厦由法院指定债权人管理。

“破产不影响租约。”江先生称,当时龙正公司表示,从2020年10月份后由其他公司对接该大厦所有租户,“龙正公司还强调,所有原签订的合同有效,不受交接影响。”

然而,事与愿违。江先生说,对于上述租约合同,债权人不同意并提出:如想履行原租赁协议,必须将16楼、17楼租金和管理费涨到每平方米80元,同时,原租赁期限也要修改,最长续签5年。

“任何事情都得讲道理,新公司(债权人)不能对原来的事一概不认。” 江先生说,针对其提出不合理条件,多次据理力争与协商,却一直无果。

债权人律师:投诉人非法占用场地

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对于合同修改和续签事宜,双方时谈时停。

7月20日,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受债权人委托来管理该物业,以下简称“宏德物业”)发布《催告通知》称:“16楼的各场地占用人至今从未支付过任何场地占用费和物业管理费,请违法占有人在7天内搬离,逾期未搬离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我们仍愿交租。”江先生说,但一切均未谈好怎么交租?交多少?同时,宏德物业接手管理后,“不问缘由就采取停水停电的手段来逼迫我们交租或搬离”。

对此,宏德物业有关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是他们不交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而且我们是按债权人指令办事,至于其中发生什么情况,我们不清楚。”

20日,记者来到时代大厦,乘坐电梯时,按下16楼按钮没有显示,电梯最高直达15楼。记者在15楼电梯出来,从安全出口走楼梯到了16楼。只见走廊和房间里没有亮灯,主要依靠从窗外射进来的阳光照亮室内。整个楼道热气扑面,不一会儿,记者的额头开始冒出汗珠。

“16楼、17楼都被物业停电停水了。”江先生说,早前日子这样还算好,但这段时间广州太热了,没有空调,在室内待几分钟都难受。在现场,记者看到文员前台摆着应急灯,房间里装着应急电源,各个房间里开着风扇,维持正常工作运转。在上洗手间时,记者发现,连卫生间用水也被限制了。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江先生已收到搬离催告函,他说,当时物业就切断了16楼、17楼供电、供水,因此,导致公司内部人员人心惶惶,不断有人员离职。

7月25日,债权人的律师告诉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投诉人(江先生)拿着无效的合同,非法占用场地,且不交任何费用。”该律师称:“只要其不太过分,仍愿意与其达成相关协议。”

最新进展:街道办已介入协调处理

对于上述律师的说法,江先生称,由于时代大厦的最终产权未定,涉及有关人员或公司的赔偿问题,也因此未解决,怎能说是非法占用场地呢?

采访中,江先生还认为,事件起因由于产权纠纷,导致租赁合同存在争议,“但不至于停水停电。”

事实上,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翁春辉律师也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若业主举证证明因此受到损失的,可要求物业服务人进行赔偿。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道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目前,街道和有关政府部门已介入协调,“一切依法处理”。

编辑:郑健龙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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