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校什么时候复课(1知名高校全面进入应急状态)
8月12日,厦门市疫情防控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通报:8月11日12时至12日18时,厦门市新增4例确诊病例(3例轻型,1例普通型),其中2例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分别从思明区、湖里区重点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基本情况和主要活动轨迹已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厦门高校什么时候复课?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厦门高校什么时候复课
8月12日,厦门市疫情防控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通报:8月11日12时至12日18时,厦门市新增4例确诊病例(3例轻型,1例普通型),其中2例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分别从思明区、湖里区重点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基本情况和主要活动轨迹已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
截至8月12日18时,本轮疫情厦门市累计报告17例确诊病例(思明13例、湖里2例、集美1例、海沧1例)。
厦门大学深夜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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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2022〕第7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19号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学校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坚决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厦门市决定于8月13日—14日,在全市分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体在厦师生员工必须按要求主动有序接受检测(免费),各单位要严格查验结果,确保不落一人。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学校将在校内设置核酸检测点,为居住在校内的师生员工提供服务;居住在校外的师生员工请就近到校外核酸检测点检测。
二、校门查验核酸证明
校门进一步从严管理,人员通过人脸识别入校。根据厦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8月13日6时至8月14日24时,所有进入思明校区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关注“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查询)。
三、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
在校内住宿学生不得出校,居住在校外学生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履行严格审批手续。居住校内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出校,出校须向单位报批。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除疫情防控、后勤保障以及必要在岗/值班工作人员外,暂缓入校。居住校内家属非必要不出校,居住校外家属非必要不进校。师生员工出行时应“两点一线”,鼓励自驾。
四、从严管控校内公共场所
校内暂停各类文体、会议、展览、集会、培训等线下聚集性活动。食堂用餐严格实行“两人一桌”,鼓励外带,减少堂食。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暂停开放。校内酒店暂停对外接待。从严监管校内快递点,严格执行环境消杀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校内超市正常营业,严格控制室内人数,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全面进入应急状态
立即启动学校疫情防控现场指挥部,相关单位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遇到突发涉疫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阻断疫情向校内蔓延。
学校将对各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告于2022年8月13日至14日施行。各校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厦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2日
8月12日厦门发布第19号通告↓↓↓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19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于8月13日—14日,在全市分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适当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现就此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1.思明区、湖里区13日、14日两天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2.同安区、翔安区13日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3.集美区、海沧区14日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全市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旅行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均须按要求主动有序接受检测(免费)。全市便民核酸点照常提供服务。
二、查验核酸证明
思明区、湖里区辖内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严格查验进入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关注“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查询)。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1.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KTV、酒吧、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洗浴、足浴、温泉、SPA、艾灸、推拿、盲人推拿、体育场馆、健身房、茶馆、棋牌室、麻将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公共场所暂停营业或开放。
景区、公园附属娱乐设施及室内场所暂停营业。
宾馆、酒店、民宿、咖啡厅、奶茶店、餐馆等场所暂停堂食对外营业,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堂食仅限对入住人员开放。
各类文体、商贸、会议、展览、庆典、集会、培训等线下聚集活动暂停举办。
2.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实施封闭管理。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保供单位正常营业,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于2022年8月13日—14日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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