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杀案背后都是扭曲的人性(自从家附近发生凶杀案后)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首先,非常感谢您可以阅读这封信,让我长话短说自己所经历的事情,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我是在英国长大的,后来听人们说去非洲可以赚大钱,于是我就跟随队伍去了非洲。

我的老板是一位农场主,为了方便管理,我就住在农场附近。

可是,当老板娘被杀害时,没有人通知我。当我清晨迷迷糊糊醒来后,才发现老板娘躺在血泊中,而老板也吓傻了,神志不清,精神失常,看起来也没救的样子。

我先是感到震惊,刚来几个月,就经历了凶杀案,我还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除此之外,离我家这么近,并且我受雇于此,竟然没有一个人想起来告诉我这件事!

乡里邻居都对这件事闭口不谈,警长也告诉我少管闲事。

为什么不寻求真相?很明显,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不仅仅是黑人杀害了白人,这里面绝对另有隐情,尽管我只来了几个月,但我有种直觉,老板一家和那个黑人之间绝对有外人所不知的关系,可是我却被警告不能再询问此事,警长也打算就此结案,粉饰太平。

我感到愤怒。

刚来此地时,我是困惑的,随后便是不解,现在则是挣扎。

我在英国生活的时候,学到的是人人平等,来到这里却不得不把黑人当作奴隶看待,如果不这么做,就会被白人排斥,我也没办法融入到黑人土著里,日子很不好过。尽管大家都不富裕,甚至没什么贫富差距,可还是等级制度森严。

每当我疑惑不解,或者想做点什么的时候,就会有人告诉我“等你在这个国家里待久了”,一副我还不熟悉这里,我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此时此刻,凶杀案发生了,警长为了所谓的面子不去追根溯源,上法庭也不过是手续而已,这样我感到厌恶,我厌恶这样的环境,厌恶这里的人,我决定离开这里,去其他地方打工。

朋友们,多可笑,我的邻居在背后说我是因为没本事管理好农场要逃跑,真得会谢。

这种破地方,我真得一秒也不想多待。

牢骚先说这么多,我要启程了。

托马斯

凶杀案背后都是扭曲的人性(自从家附近发生凶杀案后)(1)

01

拿遍所有奖项的多丽丝·莱辛

多丽丝·莱辛被誉为继伍尔芙之后最伟大的女性作家。

在2007年10月11日,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委员会宣布将2007年度诺贝尔文学奖授予这位英国女作家。她是迄今为止获奖时最年长的女性诺贝尔获奖者。

据说,获奖消息传来时,莱辛正在杂货店里买东西。等她拎着大包小包回到家门口,看到一大群从四面八方赶来的记者,莱辛轻松地说道:“哦,上帝。这下我算是把欧洲所有的奖项都拿遍了,一个都没错过,我很高兴,这是个漂亮的同花顺。”

莱辛是一位非常有个性的女性,我在一篇采访中看到下面这段介绍,瞬间就爱上了这位老太太:

“莱辛作为女权主义者,却鄙视女权主义者的言论;作为现实主义者,却仍相信心电感应;作为理性主义者,却对灵魂转世半信半疑;作为一位叛逆传统的作家,却接受了无数的奖章与荣誉。”

尽管作为女权主义代表,老太太好像并不care什么女权主义。她将妇女解放归功于技术而非女权主义。她认为,避孕药片和省时设备,比如洗碗器,作用要比意识形态更大。

尽管莱辛的作品风格与题材屡次转变,但每一部作品都与现实密切相关,这也是由于她个人经历的影响。

莱辛出生于波斯(现称伊朗),六岁时,全家迁居非洲罗德西亚(现称津巴布韦),在一个农场工作。因父亲生病,生活困苦,但莱辛每日与书为伴,尽管物质缺乏,但精神世界富足。

14岁时,莱辛辍学做了保姆,不久开始在南非的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

19岁时,莱辛结了婚,生下两个孩子。离异后,莱辛嫁给了带有犹太血统的德国共产主义者戈特弗里德,这次婚姻也以离异而告终。

1949年,莱辛将两个年长的孩子留给他们的父亲,自己带着小儿子和她第一部小说的手稿来到伦敦。

一年后,莱辛带到英国的手稿《野草在歌唱》出版,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莱辛的父母是大英帝国的忠实拥护者,是骨子里渗透着传统的英国人。莱辛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她所接受的全部教育就是阅读英国文学,但她的成长环境却又在非洲,这和《野草在歌唱》的故事背景十分相像。

02

一场猝不及防的闪婚

《野草在歌唱》基本都以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呈现剧情走向,也许会有些意识流,但并不会觉得混乱、不理解。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处于英国殖民者统治之下的南部非洲草原,女主玛丽是一位在非洲出生的白人,自幼家境贫穷。

父亲酗酒,将工作中的不满发泄到家中,母亲面对无能的丈夫与无尽的债务而喋喋不休,哥哥姐姐死于痢疾,成了家中唯一的孩子。

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玛丽,一直都是孤孤单单的,而且她认为这样很好:

“原来她的哥哥和姐姐都在一个凶年患痢疾死了。由于家里出了这桩不幸的事,父母曾经和好了一个时期,玛丽还记得自己当时倒并不真认为这件事是灾祸,因为死了的两个孩子都比她大得多,跟她玩不到一块儿;他们死了以后,家里虽然悲伤,但从此以后父母之间就突然不争吵了,母亲依然哭泣,却不像从前那样冷淡得可怕,所以,这样得到的快乐实在是弥补了悲伤还有余。不过这种情景并没有维持多久。她回想起这一时期,真是她童年最幸福的阶段。”

即使在母亲去世,父亲被调到500英里以外的地方工作,对自己不闻不问,玛丽也不觉得孤单,单身很好,玛丽一直一个人,住着单身公寓,做着一份体面的工作,自己赚钱养活着自己的衣食住行,自由自在,玛丽的生活在非洲其实很像富裕小姐的生活。

玛丽始终怨恨着父亲,家庭的不幸源于父亲的酗酒,也因原生家庭的不幸,玛丽十分排斥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

作为独立女性,有一份可观的收入,几个不错的朋友,稳定的工作,玛丽活得十分开心,即使30岁了,她依旧觉得自己像个16岁的小女孩,没有改变,也不想改变。

她觉得自己状态超级好,年纪已经三十,竟然没有恋爱的烦恼,没有头痛、背痛、失眠或是神经衰弱,不用为丈夫孩子操心受累。

变故的出现,是因为一场对话:

“她可不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啦,真可笑!应该有个人去告诉她一声,她那种打扮太不像话了。”

“她为什么不结婚呢?她应当有很多机会的呀。”

“我并不这样想。我的丈夫一度对她很有意思,可是认为她永远也不会愿意结婚。其实她不是那么一回事,决不是那么一回事。大概总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吧。”

“不管怎么说,她的模样变得实在有些厉害。有一天我在街上碰到她,简直认不出来啦。我决不是胡说!她在娱乐时的那种样子真叫人恶心。她皮肤粗糙得像砂纸似的,人又那么瘦。”

“她得嫁一个年纪比她大的人。五十岁的人正适合她……你等着瞧吧,她总有一天要嫁上一个大得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

议论别人、说三道四的人太讨厌了。玛丽此时此刻却没有反感为何平日亲切的朋友会背后这么说自己,反而开始自我怀疑,自已所认为的好状态,当真是这样吗?

这场偷听来的对话,虽没那么恶毒,但却足够致命。

在人人都结婚组建家庭的年代,玛丽无疑是一个异类,为了符合别人的预期,玛丽开始寻找结婚对象。

经历了几次失败后,来自贫穷乡下的迪克,走入了玛丽的视线。

玛丽自己也不明白,为何自己偏偏看上了迪克,在结婚之前,甚至还因为思念这个男人而生了病:

“可是她之所以会生病,也可以说是为了他的缘故。她的不安,她隐隐约约的自卑感,全都是为了他;她带着阴冷而凄惶的心情问自己,为什么在她所认识的那么多男人当中,她一个都不放在心上,却偏偏会想到他呢?每逢这种时候,她总是得不出满意的答案。”

这是爱吗?是心动吗?还是原生家庭的重现?无论是什么,仅有几面之缘后,玛丽嫁给了迪克,结束了单身生活。

03

黑白之间的种族歧视

《野草在歌唱》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我好奇非洲,想要了解非洲。

在大多数文学作品中,提到非洲,必然会捆绑着几个关键词:种族歧视、贫穷、落后......除此之外,这些作品中,通常都是以黑人的角度去描述这些,让读者去深切体会社会对黑人的迫害与压榨。而《野草在歌唱》这本书却是以白人的角度去写他们眼中的种族歧视。

在小说的开头,就提到了旁观者们对黑人犯罪的反应。当看到新闻中黑人杀害了他们的白人雇主时,读报纸的白人们是这样的反应:“气愤之余又夹杂着一种几乎是得意的心情,好像某种想法得到了证实,某件事正如预期的那样发生了。”

书中也提到了很多当地的一些约定俗成:

1.黑人不能触碰白人的身体,哪怕白人是个疯子,哪怕黑人是警察;

2.黑种男人不可以和一个白种女人待在一起,哪怕白种女人已经死去;

3.黑人不能正眼看白人;

4.白人农场主最大的不满就是没有权利打土人,如果打了,土人就可以上警察局去控告,其实真正去控告的土人很少;

5.一个白种男人可以让很多黑种女人生下混血;

6.白种男人看见土人的性能力比他们自己强,总是感到忌妒。

《野草在歌唱》中的女主角玛丽从小生活贫困,但从来没有接触过黑人,但她对于黑人的嫌恶却仿佛与生俱来,那种歧视仿佛是天生就存在的。

婚后生活让玛丽不得不面对黑人佣人,因为她自己无法完成繁重的家务。

玛丽见到黑人佣人就像看见垃圾一样恶心,她觉得他们臭、脏,说着她听不懂的土著语言,她既不想让黑人说英语,自己学习土著语又觉得自降身份。

她对佣人十分苛刻,把黑人当作机器一般,不准出错、不准走神,甚至都不给他们休息的时间,下达命令就必须执行,完不成就不准下班吃饭。

一连辞退两个佣人后,迪克对玛丽的行为表示不满,整个黑人群体也流传着玛丽不好伺候的言论。

迪克警告玛丽,如果她再如此苛刻,将会没有人服侍你,繁重的家务将由玛丽一人承担,并且还提醒玛丽,摩西是所有黑人中最好的一个,他识字,有文化,与其他黑人不同。

玛丽依旧看摩西不顺眼,但她只能忍受。

摩西确实将玛丽照顾的很好,甚至弥补了迪克带给玛丽的那份空虚寂寞,但玛丽对黑人的看法依旧没有改变。

她内心惊叹于摩西与她认知中的黑人的不同,一方面很沉溺于摩西带给她的温柔与呵护,另一方面又很排斥、抵触摩西的接近。

在《野草在歌唱》中,除了玛丽,还有托马斯也在黑白种族之间挣扎着。

托马斯作为一个新来的英国白人,为了融入这个地方,不得不对自己曾经接受的教育作出改变:“托尼也希望能够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里立足,所以他必须适应环境,如果他不肯俯首就范,就会遭受排斥,这个问题他看得很清楚。”

但是面对这起谋杀案,作为整个事件的旁观者,托马斯心里知道一定是白人太过分了才会引起黑人的反抗,但无论是黑人警长还是乡民们,都对此时哑口不言,只求白人的体面,而不顾事实真相。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白种文化”不能坍塌,这是“白种文化”在进行自卫:

“这种‘白种文化’决不允许一个白种人—尤其是一个白种女人和一个黑人发生什么人与人的关系,不管这种关系是好是坏。‘白种文化’一旦允许建立这种关系,它本身就要崩溃了,无法挽救。”

而玛丽和摩西的事情,像一颗导弹无情的轰炸着当地的“白种文化”,大家为了不让这座种族歧视的大厦轰然倒塌,肯定缄默不言,等待风波过去,继续过着高高在上的生活。

04

是暧昧缠绵还是复仇

迪克拥有一片农场,但他不善经营,缺少审时度势的能力,也没有提高生产力的本领,主意还总是变来变去,一会养蜜蜂,一会种玉米,想起一出是一出。

迪克总说家里穷,房顶缺少天花板,玛丽每每热得难受,提出改造的请求,都被迪克随意打发。

家里有钱,但迪克从不给玛丽花,都用在了失败的投资上。迪克需要玛丽的陪伴,但他更爱自己的农场。

面对这样的丈夫与这样贫穷的家,引起了玛丽的童年阴影,想到了曾经父母的相处之道,想起来小时候的家徒四壁。

面对这样的婚后生活,想想曾经单身时的生活,前后差距有着天壤之别,玛丽难以消化这份不甘。

本不愿生育的玛丽甚至想要一个孩子,以缓解自己和迪克之间冷漠的关系,但迪克因家中过于贫困而拒绝了玛丽的想法。

迪克一次又一次的投资失败后,玛丽心灰意冷,她决定逃离农场,回到城市。

可现实是残酷的,回到城市的玛丽并没有被接纳,公司不聘用玛丽,曾经的公寓以不接收已婚女子为由拒绝了玛丽的住宿申请。

无奈之下,玛丽跟着迪克又回到了农场。

对生活失去希望的玛丽,遇到了温柔照顾她的摩西。

但是在此之前,玛丽因为痛恨黑人干活偷懒而鞭打过他们,摩西曾被打伤过。

一开始玛丽是十分害怕摩西报复自己的,结果却意外得到了摩西的关照。玛丽与摩西的关系,作者写得十分节制,仅仅是通过一些隐晦的互动,体现俩人关系的跨种族破防。

但是为什么最后摩西却杀害了玛丽呢?

是因为爱人之间的占有欲吗?还是为了报复那一鞭子的仇恨而步步为营?或者,曾在教会服役过的摩西,知晓“白种文化”的脆弱与不堪,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打破种族歧视?

作者没有明说,就像当地人一样忌讳这件事一般。

但我想,无论是玛丽还是摩西,他们还会一次又一次的出现,他们会像野草一样,生生不息,他们会携手歌唱,歌唱对自由的追求,歌唱对自我的寻觅,歌唱内心的痛苦与挣扎,歌唱时代的悲哀。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直至人生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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