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业务内容(9月1日后没做这件事)
栏目:新闻
9月1日起
没有备案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
将不能代理房地产
交易管理系统相关业务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从5月15日起,我市开始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工作,现有的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按照办事指南,在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系统录入和上传相关资料。
据了解,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13.106.13.230:8092/fdcjj/。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将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从5月15日起,市住建局将把在系统已成功备案的企业信息共享给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及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 /记者 李丹丹
◆图为资料图片
◆编辑:袁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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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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