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二条禁令(八大要求十条禁令)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最新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哪些新变化?一起来看看↓↓↓

教育部十二条禁令(八大要求十条禁令)(1)

1、严厉查处这类办学行为

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片区或学区确定后

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教育部十二条禁令(八大要求十条禁令)(2)

教育部十二条禁令(八大要求十条禁令)(3)

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4、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教育部十二条禁令(八大要求十条禁令)(4)

5、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6、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教育部十二条禁令(八大要求十条禁令)(5)

7、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

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教育部十二条禁令(八大要求十条禁令)(6)

8、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来源:教育新视界。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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