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骗好友280余万元用于打赏主播(一个多月近22万元)

直播平台上,主播们以各种才艺吸引粉丝,继而获得打赏然而,有人却因此获刑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了一宗相关案件,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老人骗好友280余万元用于打赏主播?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老人骗好友280余万元用于打赏主播(一个多月近22万元)

老人骗好友280余万元用于打赏主播

直播平台上,主播们以各种才艺吸引粉丝,继而获得打赏。然而,有人却因此获刑。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了一宗相关案件。

据介绍,2021年3月开始,覃某、刘某、田某等人作为具体负责人,组建了一运营团队,安排熊某、李某作为主播,黄某等11人作为业务员,分工合作,使用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本”,共同以女性主播身份,虚构单身离异女性生活艰难需要努力工作的形象,骗取男性被害人的信任和同情,诱使被害人李某某、苏某某、黄某某等多人在其指定的平台上充值。

期间,覃某等人还定期更换被害人,重复实施上述操作,持续诱骗新的被害人在其指定的平台上充值,以此骗取更多财物。截至2021年4月,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诈骗近2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覃某等16名被告人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覃某、刘某、田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熊某、李某等13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均应当减轻处罚。

综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参与犯罪的时间、涉案金额、个人业绩及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覃某等16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七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打赏应提高警惕,避免落入“温柔陷阱”

法官表示,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和网红经济、粉丝经济的发展,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在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诈骗行为低龄化、恶俗化,被害人数多、范围广、数额大,严重侵蚀清朗的网络环境。

本案覃某等人组建运营团队,以女主播的身份虚构事实博取被害人同情,进而骗取被害人财物,虽然手段隐蔽,但仍不能掩盖其诈骗行为的本质。根据刑法规定,这种以虚构事实诈骗钱财占为己有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诈骗数额大小,分别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乱象”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我国法律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此建议,网络平台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大对直播行为的常态化排查和技术管控,净化网络直播空间生态。网络主播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守住公序良俗底线。直播观看者要增强甄别能力,加强防范意识,网络交友要注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被要求转账、打赏时更应提高警惕,以免落入“温柔陷阱”。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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