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父子的日常斗嘴(好基友变成了翁婿)
从前有一位姓罗的少年,是鄞江东郭人。他风流倜傥,温文尔雅,见过的人无不被他所迷住。邻村有个姓陈的商人,家里非常富有。一天偶然见到罗某,大为倾心,便交谈起来。罗某谈吐颇为优雅,陈某更加喜欢他,便将罗某邀到自己家里,殷勤款待,临行又赠以香珠金镯。罗某被对方慷慨大方所打动,有空便来走访,慢慢地熟悉了。陈某便用言语挑逗他,罗某笑而不答。陈某去拥抱他,罗某也不推拒,两人便偷偷地勾搭起来。陈某之妻丁氏,30余岁,风韵犹存,她不避生人,所以罗某常常可以看见她,对她以婶婶相称。陈某有一个儿子,名叫五喜,刚满8岁,也长很漂亮,罗某呼之为弟。一个女儿秀姑,16岁,常常呆在外婆家,所以罗某一直没有见过。
有一天秀姑从外婆家回来,刚好陈某外出,罗某来拜访时,陈妻和女儿正在庭院散步。罗某见秀姑眉目清秀,不啻天仙下凡,被她的风采所迷住,便上前拱拱手道:“婶婶,某拜揖。”陈妻笑道:“什么风把你吹来?你叔叔刚出去不久,请稍等一会。”指着罗某对女儿道:“此罗郎,汝义兄也。”女儿略微看了一眼,转身避开,故意慢慢行走,回眸微笑,朝着东面的小阁楼走去。但手垂下窗帘,手指洁白如玉,兄弟某更加魂不守舍,问丁氏道:“此位就是秀姑妹子吗?”答曰:“正是。”罗某坐下,环顾四周,见椅上有一条绣花枕巾,上面绣着交颈鸳鸯,羽毛身段,精致绝伦,俨然生成,便拿起来细看,问是谁绣的,丁氏告诉他是秀姑的手艺。罗某赞不绝口道:“秀姑妹子像画中人一样漂亮,又手艺高强,真令人敬爱。不知青春几何?”丁氏笑道:“丫头今年16岁了,还像个小孩子那样傻。承蒙你的赞誉,岂不羞死?”
罗某又问她许配给谁,丁氏告诉他是一位姓郑的郎君。话还未说完,秀姑忽然从窗户里露出半张脸孔,问道:“哥哥妙龄几何?娶了哪家的女子?”罗某喟然长叹曰:“前年与张姓女子订婚,不幸害得人家新娘子未做成就夭折了,所以我到如今17岁了还是孤身一人。”丁氏叹息:“可惜认识你太晚了,不然秀姑配得上你。”罗某听了更加伤心,丁氏赶紧把话题扯到其他事情上去,罗某才破涕为笑。秀姑乘母亲与罗某谈话,时时于窗前暗送秋波,丁氏装作没看见,罗某更加为她神魂颠倒。坐了很久,见陈某还未回来,罗某心烦意乱,遂辞别回家,一路上念念不忘秀姑。隔了一天再去,陈某正在家里,见到罗某大喜,叫妻子好酒好菜款待,忙不迭地赔礼道歉。饭还没吃完,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一直到晚上也未停息。罗某担心路上泥泞不好走,陈某便殷勤挽留他住在这里。
罗、陈两人正亲亲热热剪灯共话,陈某忽然感到腹痛有如刀割,只得独自先睡,吩咐在东厢另外给罗某开一个铺。当时罗某因喝了一点酒,脱衣便睡,但因想念秀姑,怎么也睡不着。转念一想,秀姑的住房就在隔壁,且去看看!便披衣起床,悄悄将房门打开,只见秀姑房里还亮着灯光,用舌头舔破窗纸,秀姑正用手撑着头、靠在椅子上,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罗某此时,情不自禁,轻轻地用手指去敲她的门,秀姑走过来开门,一看是罗某,不胜惊喜道:“哥哥深夜不睡,到此有什么事吗?”罗某道:“自见小姐芳容,相思若死;冒险而至,还望小姐垂怜。”秀姑道:“男女有别,兄妹也要避嫌。哥哥怎么忽然说出这样的话。马上出去算了,否则我要告诉父母。”罗某面带忧容道:“与其相思而死,不如就死在妹妹面前;如果你执意要告诉父母,就先把我捆起来好了!”说罢跪倒在地上,哭着不肯起来。秀姑又爱又怜,伸手去搀扶他起来,说道:“郎君仪表不俗,妾不胜歆慕,但我早已许配给人家。也罢,郎君既然如此痴情,我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呢?只是怕有始无终,郎君得薄幸之名,妾有不贞之诮,奈何?”罗某道:“倘若小姐不肯垂怜,我必然相思致死。人命关天,万望小姐周全。”秀姑低头不语,罗某见此光景,将秀姑一把抱到怀里,成其好事。
云雨完毕,腥红点点弄脏了罗某的内裤,秀姑剪下珍藏起来,嘱咐道:“蒙君俯爱,不顾羞耻和妾交合。千金之体,已为君玷。万望郎君保密,免得众人议论纷纷。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否则对于你我都关系不小。”罗君发誓道:“小姐情深义重,我当铭记在心,岂敢泄漏出去以招物议。”于是辞别小姐,回房睡觉。次日罗某辞别陈某回家,心中念念不忘秀姑。后来常常借口拜访陈某,重寻旧好,关系越来越密切。陈某夫妻对此有所察觉,但因很喜欢罗某,并且影响到女儿的终身大事,所以只得隐忍不敢发作。
又过了一年,秀姑婚期日益临近。
有一天,秀姑对罗某道:“妾身既已属君,断无再嫁之理。现在婚期就要到了,我唯有一死,九泉之下再来陪伴郎君。郎君少年聪明英俊,前途远大,请自己珍重,无以妾为念也。”
罗某道:“你一死,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惟愿死后同穴,永远厮守在一起。”
两人既然相约同死,幽会更加频繁。
有一天,一位姓熊的人来陈家造访。
刚进门,瞥见罗某与秀姑在走廊上嬉笑打闹,旁若无人。等熊某走到面前,罗某才发觉,登时面红耳赤,赶紧走开。
熊某起了疑心。
熊某本来与秀姑未婚夫郑某关系很好,回去后便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告知郑家,郑某父亲听说后大怒,咬牙切齿骂道:“还未过门的女子,居然胆敢与野汉子打情骂俏,奸情已很明显。罗家那个小畜牲算什么东西,真是欺人太甚。”
便写了一纸状词向县里控告,要求审讯两人的奸情,决意离异。
县令接到状词,正要下令将人拘集讯问,刚好因公去省城,便将卷宗移送郡守。
郡守查阅案卷,奸情并不明确,并且见状词中写着;“罗某凭借着他的掷果之貌(晋代潘岳貌美,每行道中,妇女以果掷之。后因引申为妇女爱慕美男子之词),常常勾引妇女。”便笑道:“还不明白怎么回事,而措词遂以潘岳比之,毋乃唐突古人,令人笑掉大牙。”
等到将罗某和秀姑拘押到堂,只见男女都貌若天仙,气度不凡,便心生怜悯之意,将案犯交给参军问讯,微露周全之意。
参军领会上司意旨,并且也很同情他们。
审讯时,原告被告都不服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参军也不深究。
斜眼看一下罗某,战栗惊慌,挥汗不止,大致盘问他几句,口里连称该死该死。
而秀姑则镇定自若,用红手帕替罗某揩汗,安慰他道:“事已至此,不如照实供认。”
便说道:“罗郎本无意调戏我,只因为我仰慕他的风采,芳心不能自守,沉迷于欲海之中,无所忌惮,致有今日。我确实连累了罗郎,五刑三等,加在我身上,我也毫无怨言。不过当初一时冲动,以致铸成大错,如今后悔了也来不及了。倘蒙大人垂悯周全,那么我终生也不会忘记你的恩德。”
参军笑道:“女子一念之差,以致铸成大错,念你诚实交待,姑免刑罚。”
转身问郑家父子道:“据你们的状词,秀姑不贞洁,要求将她休弃,对不对?”
郑父极力要求判离,话语颇为恳切。
儿子见到秀姑美貌绝伦,恋恋不舍,又不敢违背父亲的意旨,所以不好表态。
参军又问罗某道:“你结婚了吗?”
罗某告诉他妻子早已夭折,参军道:“太好了!”
于是挥笔写了一纸判词:
罗某越墙而搂处女,固然可鄙;秀姑开门招引狂生,实属可憎。
虽说两小无猜,但涉及奸情,法律岂能宽恕?
不过罗某妻亡,秀姑又被丈夫遗弃,两人分开则无所依靠,结合则各得其所。
假使将秀姑许配给罗某,即可遮以前之丑行,又能将功补过,因此法外施恩,破格剖断:秀姑即为罗妇,罗某即为陈某之婿,至于陈某帷薄不修,以致有闺门之玷,酌量加以轻微的惩罚:陈某将财礼还给还给郑某,让他另婚名门。
判词下达后,抄送了一份呈报郡守,郡守看后,命令照办。
遂令罗某与秀姑当堂成婚,敲锣打鼓送还老家。
罗某后来与秀姑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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