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集合基础知识讲解(高中数学集合与常用逻辑知识点归纳)
考试内容
集合、子集、补集、交集、并集、逻辑联结词、四种命题、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考试要求
1、理解集合、子集、补集、交集、并集的概念;了解空集和全集的意义;了解属于、包含、相等关系的意义;掌握有关的术语和符号,并会用它们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
2、理解逻辑联结词“或”、“且”、“非”的含义理解四种命题及其相互关系;掌握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及充要条件的意义。
集合与简易逻辑知识要点
一、知识结构:
本章知识主要分为集合、简单不等式的解法(集合化简)、简易逻辑三部分:
二、知识回顾:
(一) 集合
1、 基本概念:集合、元素;有限集、无限集;空集、全集;符号的使用。
2、集合的表示法:列举法、描述法、图形表示法。
3、集合元素的特征: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
4、集合的性质:
①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记为
;
②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记为
;
③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如果
,同时
,那么A = B。
如果
,
,那么
。
.
【注】:
①Z= {整数}(√) Z ={全体整数}(×)
②已知集合S中A的补集是一个有限集,则集合A也是有限集。(×)(例:S=N; A=
,则CsA= {0})
③空集的补集是全集。
④若集合A=集合B,
5、① {(x,y)|xy =0,x∈R,y∈R} 坐标轴上的点集。
② {(x,y)|xy<0,x∈R,y∈R} 二、四象限的点集。
③ {(x,y)|xy>0,x∈R,y∈R} 一、三象限的点集。
【注】:
①对方程组解的集合应是点集。
例:
解的集合{(2,1)}
②点集与数集的交集是
。
6、①n个元素的子集有
个;
②n个元素的真子集有
个.;
③n个元素的非空真子集有
个。
7、(1)①一个命题的否命题为真,它的逆命题一定为真, 否命题逆命题。
②一个命题为真,则它的逆否命题一定为真,原命题逆否命题。
(2)小范围推出大范围;大范围推不出小范围。
8、 集合运算:交、并、补。
9、 主要性质和运算律
(1) 包含关系:
(2) 等价关系:
(3) 集合的运算律:
10、有限集的元素个数
定义:有限集A的元素的个数叫做集合A的基数,记为card( A)规定 card(
)
=0。
基本公式:
(二)含绝对值不等式、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及延伸
1、整式不等式的解法
根轴法(零点分段法)
①将不等式化为
形式,并将各因式x的系数化“ ”(为了统一方便);
②求根,并在数轴上表示出来;
③由右上方穿线,经过数轴上表示各根的点(为什么?);
④若不等式(x的系数化“ ”后)是“>0”,则找“线”在x轴上方的区间;若不等式是“<0”,则找“线”在x轴下方的区间。
(自右向左正负相间)
则不等式
的解可以根据各区间的符号确定。
特例:
① 一元一次不等式ax>b解的讨论;
②一元二次不等式ax2 box>0(a>0)解的讨论。
2、分式不等式的解法
3、含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
(1)公式法:
型的不等式的解法。
(2)定义法:用“零点分区间法”分类讨论。
(3)几何法:根据绝对值的几何意义用数形结合思想方法解题。
4、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分布
一元二次方程:
(1)根的“零分布”:根据判别式和韦达定理分析列式解之。
(2)根的“非零分布”:作二次函数图象,用数形结合思想分析列式解之。
(三)简易逻辑
1、命题的定义:可以判断真假的语句叫做命题。
2、逻辑联结词、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
“或”、“且”、“非”这些词叫做逻辑联结词;不含有逻辑联结词的命题是简单命题;由简单命题和逻辑联结词“或”、“且”、“非”构成的命题是复合命题。
构成复合命题的形式:p或q(记作“p∨q” );p且q(记作“p∧q” );非p)记作“┑q” )。
3、“或”、 “且”、 “非”的真值判断
(1)“非p”形式复合命题的真假与F的真假相反;
(2)“p且q”形式复合命题当P与q同为真时为真,其他情况时为假;
(3)“p或q”形式复合命题当p与q同为假时为假,其他情况时为真。
4、四种命题的形式:
原命题:若P则q; 逆命题:若q则p;
否命题:若┑P则┑q;逆否命题:若┑q则┑p。
(1)交换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所得的命题是逆命题;
(2)同时否定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所得的命题是否命题;
(3)交换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并且同时否定,所得的命题是逆否命题。
5、四种命题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个命题的真假与其他三个命题的真假有如下三条关系:(原命题逆否命题)
①原命题为真,它的逆命题不一定为真。
②原命题为真,它的否命题不一定为真。
③原命题为真,它的逆否命题一定为真。
6、如果已知pq那么我们说,p是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
若pq且qp,则称p是q的充要条件,记为p⇔q.
7、反证法:从命题结论的反面出发(假设),引出(与已知、公理、定理…)矛盾,从而否定假设证明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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