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超标处罚标准(合肥查出不合格鱼)

8月7日,记者从合肥市场监管部门获悉,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结果显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抽检安徽某超市合肥一分公司销售的汪丫鱼时发现,该汪丫鱼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抽检结论为不合格。最终,向该超市销售这些不合格汪丫鱼的合肥瑶海区家国水产商行被辖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鱼超标处罚标准(合肥查出不合格鱼)(1)

(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2019年8月17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安徽某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圣地雅阁分公司销售的汪丫鱼进行抽样检测,并由该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抽检的汪丫鱼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某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圣地雅阁分公司接受 询问时所称和提供的进货单据显示,上述被抽检的汪丫鱼是某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圣地雅阁分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从合肥瑶海区家国水产商行采购的,共购进12公斤,购进价格33元/公斤,金额总计396元。

现查明,合肥瑶海区家国水产商行已依法领取营业执照。2019年8月17日当事人将12公斤该抽检批次汪丫鱼销售给某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圣地雅阁分公司,销售价格为33元/公斤,销售金额总计396元。据当事人陈述,该抽检批次汪丫鱼是当事人于2019年8月16日从合肥长丰县的杨某处收购的,共购进12公斤,进货价为29元/公斤,进货金额总计348元。该抽检批次汪丫鱼购进后全部销往某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圣地雅阁分公司。

瑶海区市场监管对对该商行涉嫌在汪丫鱼经营中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当事人涉嫌销售检验不合格汪丫鱼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给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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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超标处罚标准(合肥查出不合格鱼)(2)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MG)是一种三苯甲烷类物质,绿色、有金属光泽,以晶体形式存在,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蓝绿色。该物质是一种工业染料,可用作羊毛、纸张等材料的染色,也可用于生物试验染色。但其更为人所熟知的用途是曾作为一种杀菌剂,被很多国家用于控制水产品的寄生虫、真菌或细菌感染。

由于用量小、操作方便、价格 低 廉, 孔 雀 石 绿 在 水 产 养 殖领域被广泛使用。但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外研究学者陆续发现,孔雀石绿具有较多副作用。2002年5月,中国将其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我国在农业行业标准《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中明确将孔雀石绿列为禁用药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 号指出,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内容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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