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而篇第十三至十六则(论语学而篇1.12有子曰)

论语学而篇第十三至十六则(论语学而篇1.12有子曰)(1)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礼:规则、制度,人与人之间相处的规矩。“礼”既包含社会秩序,也包含个人道德。

▲和:中和、和谐、调和、协调。“和”是适度,恰到好处,也就是“中庸”。钱穆《论语新解》13.23:“五味调和成食,五声调和成乐。”

▲先王之道:指尧、舜、禹、周公等古代帝王治理国家的方法。

▲斯:这,这个,这里,此。指“礼之用,和为贵。”

▲小大由之:“小大”,小事大事。“由”,用。

【译文】

有子说:“礼的作用,最为珍贵的是中和人的言行举止,使其做到恰到好处。先王们用这个方法治理国家是最好的,小事大事都用它。但也有行不通的,为了和而和,不用礼来节制,也是不行的。”

【学而思】

“知和而和”:比如对人恭敬是很好的礼节,但是恭敬的不到位会显得敷衍,太过恭敬又让人觉得谄媚。应该恭敬到什么程度才是恰到好处,就需要一种标准来衡量,礼就是人为制定的一种标准,言行符合这个标准才能恰到好处,即让人觉得不敷衍,也不谄媚。

“和”就是“中庸”,子曰:“过犹不及”,事情做得既不能过头,也不能不够,要做得恰到好处才行。可参读:

《八佾篇》3.20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泰伯篇》8.2 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xǐ],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

《子张篇》19.14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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