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气体排放及减排措施)

访谈记录

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气体排放及减排措施

内容:通过调研、检索文献获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气体排放情况及减排措施。

Q:请问城市垃圾和气体排放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A: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环境卫生方面新装备、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指导、督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市区环卫设备采购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指导、督查农村垃圾厕所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环卫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和监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落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履行监管大气行动计划。

Q:请问城市垃圾处理与气体排放的相关政策与处理模式与运行机制是怎样的?

A:城市垃圾处理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焚烧或者填埋,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将行政审批公开,公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证;建立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计量监督员递补库;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等等。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其他废气须做到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口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行动。开展“走航监测 人工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为打好蓝天保卫战,规范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非道机械使用管理,促进高污染排放非道机械维修治理、淘汰更新,减少超标冒黑烟现象,降低非道机械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依据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非道机械专项执法行动,展开尾气排放检测等。

Q:请问现在的或者最近的城市垃圾处理与气体排放规模怎样的呢?

A:以2022年湾沚区厨余垃圾处理为例,2022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第二轮厨余垃圾收运作业为满足垃圾分类工作的需要,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要求中标单位上门收运厨余垃圾,收运后运送至芜湖市指定厨余垃圾处理厂。中标金额为18439800.00元/3年。

近年来,芜湖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经济运行考核PM2.5单项位列全省第2、一类市第1。

2020年截至9月15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2%;空气优良率为89.2%,同比提升20.2%;6月1日至9月15日,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为99天,同比提高28天,提前并超额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阶段性优良天数考核目标。2018年以来,芜湖市共获得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累计1.1亿元,统筹用于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等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项目。其中,约70%的资金向企业倾斜,重点用于支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业炉窑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全力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芜湖市正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与管理,指导各业主单位提前谋划项目,推动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的良性转变,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努力形成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持。2019年芜湖市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0.5%,较2015年重点工程减排量0.75万吨,氮氧化物比2015年下降17.6%,较2015年重点工程减排量1.22万吨,完成省下达环保约束性指标任务。

Q:请问对于本地垃圾处理与气体排放有什么创新型举措?

A:以垃圾分类为例,充分利用村居宣传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手机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结合“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垃圾分类有奖竞猜实践活动,激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村居垃圾分类评比“光荣榜”,评比成绩纳入“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创建评选范围,增强广大居民践行垃圾分类的基本意识,引导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再比如厨余垃圾,以湾沚区为例,开展厨余垃圾收运日常巡查;加强厨余垃圾收运监管;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这些都是一些创新型举措。

可以建立排放源清单。排放源清单是指对某一地区一种或几种污染物排放源的排放量进行估算。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单有助于对大气污染物进行污染特征分析和来源解析,并对制定和预评估大气污染物污染控制方案、帮助制定合理有效的控制方案起到支持。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气体排放及减排措施)(1)

“十四五”已进入大气污染治理的深水区,充分总结前期治理经验,在深入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的同时,突出强化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尽快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治理合力。一是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已达标城市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未达标城市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二是着力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及“国家—区域—省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科技攻关,选择典型城市实施“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研究不同类型的VOCs排放治理技术。四是推进关键法律法规制修订,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五是严格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共同行动。

Q:请问对于城市垃圾处理和减少气体排放有什么宣传措施?

A:比如可以工作人员走进居民家中,对居民正在使用的垃圾桶与垃圾袋进行了现场查看与指导,讲解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的意义和内容、讲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以及商场、超市、繁华地段的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充分利用宣传栏、建筑工地围挡、大型户外广告等宣传阵地,对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充分利用各类法制宣传体系、文明创建“我们的节日”活动等载体,采取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线上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受众面及群众参与积极性。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等等等等。

Q:请问实践过程中城市垃圾处理与气体排放等方面还有哪些不足与问题?

A:当然,比如在城市垃圾分类中也有处理能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存量填埋设施环境风险隐患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

在大气排放方面,一些举措还不够细化,一些政策落实的不够彻底,臭氧污染也是尚未解决的难题,仍然需要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不断推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Q:请问处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核心制约因素有哪些?

A:大多数问题所出现的原因主要来源于环卫工人的工作失误,偶尔会出现政府工作的小疏忽。以及区域对接中会出现的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在大气排放问题上,一些区域排放严重难以及时的顾及和处理等。

Q:对于城市垃圾处理和城市气体排放的优秀发展经验,建设性建议,以及对未来城市垃圾处理与气体排放的发展趋势做出合理的预测与展望。

A:以提高城镇生态环境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着力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为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做出新贡献。总体目标要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

对于臭氧问题上,我市将继续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把臭氧污染治理作为未来“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攻坚领域,从工业源头减排到移动源专项行动,开展臭氧污染来源解析,逐步摸准VOCs的污染底数,夯实臭氧污染防治基础,全力以赴打赢臭氧污染攻坚战。对于生态大气环境问题上,我市将通过深入对标学习,找准差距、细化举措、注重落实、创新复制,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不断推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待碳排放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为主的源头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继续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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