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微型货车限行时间(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便利货运车辆通行,优化首府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政通[2019]19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载货汽车限行管理措施,具体措施通告如下:,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乌鲁木齐微型货车限行时间?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乌鲁木齐微型货车限行时间(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乌鲁木齐微型货车限行时间

为便利货运车辆通行,优化首府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政通[2019]19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载货汽车限行管理措施,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将原三轴(含)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全天限行区域缩小为迎宾路(含)-友朋街(含)-天津北路(含)-喀什东路(含)-米东南路(含)-红光山路(含)-七道湾路(含)-沿河路(含)-温泉东路(含)-观园路(含)-大学路(含)-清园路(含)-丽园路(含)-博格达路-明华街-红雁路-红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桥-雅山南路-雅山中路-雅山北路(含)-西外环路(含)-西环北路(含)-地窝堡立交桥围合区域,此区域边界外至原重型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边界内,三轴(含)以上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调整为白天8:00-24:00禁止通行,夜间00:00-8:00允许通行。

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及全市高架道路限行措施保持不变。

三、设置有货车通行相关标志标线的道路,按照道路标志线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限行规定保持不变,按照《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政通[2019]19号)执行。

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公交通〔2021〕16号)既日起废止。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9日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