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布绿色金融 深圳金融这十年

自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绿色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人民银行)获悉,自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建立以来,深圳绿色贷款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深圳绿色贷款余额5857.9亿元,同比增长50.9%,较各项贷款增速高39.3个百分点,较全国绿色贷款增速高10.5个百分点,显示了强劲的增长动力,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深圳市发布绿色金融 深圳金融这十年?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深圳市发布绿色金融 深圳金融这十年

深圳市发布绿色金融 深圳金融这十年

自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绿色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人民银行)获悉,自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建立以来,深圳绿色贷款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深圳绿色贷款余额5857.9亿元,同比增长50.9%,较各项贷款增速高39.3个百分点,较全国绿色贷款增速高10.5个百分点,显示了强劲的增长动力。

据介绍,2016年以来,深圳人民银行把握深圳“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紧扣深圳建设“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不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从绿色金融发展的“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着手,推动深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以绿色金融助力深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季度末深圳绿色贷款余额逼近6千亿元,同比增长50.9%

自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建立以来,深圳绿色贷款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深圳绿色贷款余额5857.9亿元,同比增长50.9%,较各项贷款增速高39.3个百分点,较全国绿色贷款增速高10.5个百分点,显示了强劲的增长动力。其中,清洁能源产业贷款占比44.2%,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贷款占比33.6%,形成了对深圳绿色产业的有力支持。

绿色债券实现多项“首单”突破

自2016年深圳落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单绿色债券以来,截至2022年8月末,深圳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绿色债券51只,累计发行规模487.1亿元,年均增长率188.5%。其中,2022年1-8月,深圳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债券20只,累计发行规模205.9亿元,同比增速达190.1%。

此外,深圳在绿色债券创新发展方面还实现了多个“首单”突破。2021年,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核电项目碳中和债、全国首单租赁行业碳中和主题信用债和深圳首单市属国企碳中和债。2022年,落地全国首单“乡村振兴”绿色金融债券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粤港澳大湾区首单蓝色债券。

落地碳减排支持工具 带动年度碳减排量140万吨

2021年11月,人民银行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出后,深圳人民银行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11月,迅速推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率先发放首批12笔碳减排项目贷款,利率水平与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本持平,预计带动年度碳减排量93.1万吨,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推动辖内10家银行新发放碳减排贷款69.1亿元,支持了120家企业,重点支持生物质能源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风力发电设施建设等领域,带动年度碳减排量140.3万吨。

国内首支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绿色债券获超额认购

2021年10月,深圳市在香港成功发行国内首支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5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般债券11亿元,专项债券39亿元。专项债券部分为经过香港品质保证局认证的绿色债券,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和水治理等项目。据了解,该次发行受到了国际知名投资机构的欢迎,实现了3.48倍超额认购。发行开启了中国地方政府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的先河,成功引入境外资本支持境内绿色项目,有助于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发,拓展绿色项目融资渠道。

构建绿色金融专营体系,累计认定2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

2020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1年3月1日,《绿金条例》正式实施。《绿金条例》是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为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绿色投资评估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是深圳绿色金融法治化的一大创举。

为落实落细《绿金条例》,切实加强辖内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能力建设,2021年6月,深圳人民银行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首批认定了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等1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2022年8月,新一轮认定平安银行绿色金融事业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等10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目前,深圳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累计21家,进一步夯实了绿色金融发展基础。

签署绿色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1年9月,深圳人民银行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签署《关于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推动深圳绿色金融发展,助力深圳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建立定期共商、信息共享、政策共研合作机制,在举办绿色金融银企对接会、共享区域环境信息、推动绿色企业(项目)库建设等八个方面深化合作。

在框架协议下,深圳人民银行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已举办3次绿色金融银企对接会。首次对接会现场推动12家银行与30余家企业达成绿色融资意向授信225亿元。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各区政府,开展“深入各区促进绿色金融政银企对接”专项行动。先后在南山区、福田区举办绿色金融银企对接会,有效缓解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绿色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

2021年下半年,深圳人民银行探索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在全国实现重大突破。2021年7月和10月,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先后编制并发布了2020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首次披露部分投融资活动碳足迹测算方法及结果;招商银行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活动碳核算范围,成为全国首个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

2022年,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主体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深分行及深圳能源财务公司编制并发布了2021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非银机构中,国信证券也发布了2021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加入FC4S 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重大平台落地深圳

2017年,深圳人民银行推动深圳绿金委代表深圳加入了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设立的全球可持续发展金融中心网络(FC4S),成为继香港、上海后第三个加入FC4S的中国城市。

2019年,深圳绿金委发挥FC4S成员城市优势,推动FC4S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Real Economy Lab)落地深圳。该实验室旨在发挥深圳特色,利用FC4S平台联接全球资源,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式,拓展全球适用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

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

2020年9月,深圳绿金委、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及澳门银行公会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秘书处常设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致力于集聚大湾区绿色金融资源,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2022年度,联盟组建成立了六项工作组,包括跨境绿金产品标准、绿色建筑机遇、绿色供应链金融、气候投融资基金、绿色金融标准互认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年度报告工作组。

深圳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绿色低碳转型将不断嵌入所有经济活动的内核,成为投融资决策的核心逻辑。深圳人民银行将继续以绿色低碳为主线,深刻把握碳达峰碳中和,依托深圳金融市场优势,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激励体制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主体作用,推动深圳绿色金融发展竿头日进,行稳致远,争做全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南都湾财社记者叶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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