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商代码(明年底石家庄各类机构代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1月14日,石家庄市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9号),将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制度,自统一代码制度实行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我市现有机构代码转换为统一代码的过渡期,届时,全市旧机构代码应全部转换为统一代码。

石家庄工商代码(明年底石家庄各类机构代码)(1)

2015年6月正定新区开具出“三证合一”后第一张营业执照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主要机构代码构成。

二、石家庄市实施步骤

(一)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工商部门实行统一代码制度,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尽快完成衔接赋码等各项工作,工商部门对新设立企业发放统一代码,对己设立的企业,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

(二)市编委办、市民政局以及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和市质监局尽快完成包括升级改造现有注册系统、建立数据回传接收机制、与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等衔接赋码工作及业务培训、网络系统调试运行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实行统一代码制度。各登记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新批准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

(三)过渡期有关工作。自统一代码制度实行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我市现有机构代码转换为统一代码的过渡期,届时,我市旧机构代码应全部转换为统一代码。在过渡期内,各登记管理部门要尽快建立统一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并按时完成现有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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