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说徐志摩的话(徐志摩失恋鲁迅作打油诗嘲讽)
1911年11月底,30岁的周树人被绍兴军政分府都督王金发任命为浙江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也就是校长。上任这天,他穿一件灰色棉袍,戴一顶陆军帽,谈话简明有力。他跟学生们说,大清亡了,民国来了,大家要把辫子剪掉。当然了,也不是说一下就得“一剪没”,毕竟留了近三百年,需要一个心理接受的过程。“剪辫子,自由剪,不强迫,但以后总是要剪的”。学生们听了他的话,当天放学,就有不少人剪了辫子。鲁迅后来回忆说:“我觉得(辛亥)革命给我的最大好处,便是我从此可以昂头露顶,慢慢的在街上走,再也听不到什么嘲骂”。
鲁迅刚从日本留学回国时,头发不常理,约五分长,乱簇簇一团,留着胡子。有时穿西服,有时穿长袍,长袍多为灰布的,冬天灰棉布,春秋灰布夹袍,初夏灰色大褂,裤子多是西服裤,皮鞋是东方式的,黑色无带。手中常拿一根手杖。由于剪了辫子,所以常被绍兴街上的游民讥讽为“假洋鬼子”,还说他的手杖是“哭丧棒”。鲁迅虽然生气,却也无奈,只能快步走过。现在终于有了“剪辫”的自由,当然开心无比。所以他下车伊始,便鼓励学生们剪辫子。
鲁迅最初干劲十足,决心把学校办好,为此付出大量心血。他总是亲自察看学生们晚自习和就寝情况,经常代请假的教员上课,代国文教员批改作业,鼓励学生们“学好一种外国文,专心一门科学”。经常过来送作业的,便是“级长”孙伏园。
孙伏园出生于绍兴一个店员家庭,从小接受家人熏陶,特别“会来事儿”,所以同学们推举他干了级长。每次收了作文本,孙伏园便抱到周校长房间,周校长坐在书桌前一本一本批改,他便轻手轻脚把火炉烧旺,咕嘟咕嘟煮茶。他知道周校长喜欢喝绍兴本地的圆炒青,便经常去集市上买来,给周校长煮了喝。周校长也喜欢这位手脚伶俐头脑灵活的学生,批改完作文,便一边品茶,一边跟孙伏园闲聊。聊小时候给父亲看病,聊长大后去日本留学。
孙伏园学习并不用功,周校长经常督促他好好学习,他总是笑笑不说话。1912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孙伏园信手写了篇恭贺南京政府成立并改用阳历为内容的作文。周校长看罢,认真批了“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八个字。孙伏园见了,内心震动,从此潜心向学。
1912年2月,因与王金发不睦,周树人辞去山会师范学堂校长一职,并向绍兴军政分府民事署办理了移交工作,交出账目及余款一角又两个铜板。随后发表《周豫才告白》,声明“山会师范学堂内的诸事,业于本月十三日已交接清楚,以后不再负责”。
1918年,孙伏园来到北京大学读书。同年五月,鲁迅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发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最初鲁迅还住在绍兴会馆,不久搬到西城区八道湾胡同。孙伏园跟在绍兴读书时一样,很快成为鲁迅的“茶童”。
1920年8月,金风送爽,鲁迅也来到北大兼任讲师,主讲《中国小说史》,孙伏园再次成为鲁迅学生。鲁迅鼓励他说,如果不会创作,可以翻译一点别国的作品;如果不会写纯文艺的东西,可以先写一点小品杂记之类。
写到这里,我也说一点创作心得。毕竟我写的是冷门东西,有朋友愿意看,也是对我的鼓励和认可,不整点干货出来,对不起你们浪费的这三五分钟时间。鲁迅先生就说,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我希望大家每一次看我文章都能有那么一丢丢小收获,也算没白写。
写字这玩意儿,是个细活儿,慢活儿,不是急活儿。有朋友也想写字,却总写不出来,勉强写了,自己都看着别扭,时间一长,便有了畏难情绪,总觉得能写出长篇大论的都是天纵奇才,自己不是那块料。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以前人们写字,叫作“爬格子”,因为写字是论字数挣钱的,一般都写在方格本上,好数数,需要一格一格的“爬”。现在叫作码字,码字是从码砖来的。建筑工人码砖,需要一块一块码,两块不行。不论爬还是码,都讲究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爬不牢会掉,码不齐会歪。
所以写字的第一步,是要“写起来”。每天抽出半小时,写点感悟,发点牢骚,如果啥都写不出来,就记点日记,流水账也行。如果流水账也记无可记,那就只剩最后一条路:抄书。抄别的嫌没意思,就抄诗词,每天抄一首。李白就是靠抄了三年《文选》成为大诗人的,鲁迅就是靠抄了八年古碑成为大文豪的。我就曾经抄下过整整一本《古汉语词典》,所以我看古文毫不费力,书架上大多数都是古文书。
这种积年累月的抄书只有一个目的,便是培养“文字感”。有人评价鲁迅,方块字在他笔下宛若将军麾下的士兵,个子高矮,肥瘦壮弱,谁该冲锋,谁该殿后,熟练于胸。所以他写的“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颗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能成为经典名句,你要写这么一句便是垃圾。因为你的文章没有语感,人家有。
总之一个人无论做啥事,都要有长性,要有延迟满足感,要有长远目标,贵在坚持。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么。
1921年10月,孙伏园大学毕业,进入北京《晨报副刊》担任主编。当时《副刊》草创,人们还不太熟悉,孙伏园便想玩点新意,打开销路,一帮同事商量之后,决定添个“开心话”栏目。头一炮由谁来打,孙伏园早有人选,便是恩师鲁迅。鲁迅身上有极强的幽默感,平常随便说句话就把人逗得前仰后合,但是自己却不笑,可谓天生的喜剧大师。这点跟周星驰很像,两人骨子里都是悲凉寂寞的,供给世人的却是热闹喜乐。重要的是,两人还都姓周。
孙伏园提着鲁迅最爱喝的圆炒青来到八道湾胡同,给鲁迅浓浓泡了一杯酽茶。鲁迅喜欢喝酽茶,即使酽的发苦。鲁迅听完孙伏园来意,沉思片刻说,我倒是有个东西,很多年了都在心头蕴绕,一直都想写,却不知怎么写,迟迟没有下笔。既然今天你找上门来,择日不如撞日,我就给你交了差吧。
当晚,鲁迅便写下《阿Q正传》第一篇。由于要照应“开心话”栏目,所以写的幽默搞笑,署名“巴人”,即下里巴人的意思。几期过后,小说大火,每个人看了小说,都以为是在骂自己。人们纷纷打听这位名不见久传的巴人到底是谁,怎么以前从来没听过。写着写着鲁迅发现,阿Q的故事并不让人开心。
阿Q的Q,便是一个清朝人脑后拖着辫子的模样。当年鲁迅刚回国,每天上街被一帮闲人嘲讽为“假洋鬼子”,阿Q这样的无业游民最起劲。他们愚钝无知,浑浑噩噩,身无恒产,欺软怕硬,最终稀里糊涂送了命,不知为何而活,不知因何而死,正是鲁迅弃医从文急需要唤醒的“愚弱国民”。
《阿Q正传》一炮打响,报刊销量剧增,孙伏园自然在报社中身价倍增。时间过得飞快,很快来到1924年。5月20日,徐志摩追求林徽因无果,心下黯然,悲愤出诗人,奋笔写下长诗《去吧》。
去吧,人间,去吧!我独立在高山的峰上;去吧,人间,去吧!我面对着无极的穹苍。
去吧,青年,去吧!与幽谷的香草同埋;去吧,青年,去吧!悲哀付与暮天的群鸦。
去吧,梦乡,去吧!我把幻景的玉杯摔破;去吧,梦乡,去吧!我笑受山风与海涛之贺。
去吧,种种,去吧!当前有插天的高峰;去吧,一切,去吧!当前有无穷的无穷!
这首诗在《晨报副刊》发表后,鲁迅偶然看见,对徐志摩这种无病呻吟的神经质一般的爱情非常不理解。当然了,鲁迅和徐志摩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无论性情,阅历,年龄,都有天壤之别,鲁迅看不懂徐志摩,宛若白天不懂夜的黑,也在情理之中。于是他仿照东汉张衡《四愁诗》写了首新打油诗《我的失恋》交给孙伏园,对徐志摩冷嘲热讽。
我的所爱在山腰;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想去寻她人拥挤,仰头无法泪沾耳。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壶卢。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想去寻她河水深,歪头无法泪沾襟。爱人赠我金表索;回她什么:发汗药。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摇头无法泪如麻。爱人赠我玫瑰花;回她什么:赤练蛇。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最后两个字“去吧”简直不要太露骨,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写的是谁。
但是孙伏园第二天发现,这首诗没有登出来。仔细一问,发现是被代理总编刘勉己给毙了。原来刘勉己是徐志摩铁粉,他在签发清样时读到这首冒犯偶像的诗,随手抽了出来。孙伏园愤怒责问刘勉己,你凭啥毙了这首诗。刘勉己其实也没有更好的理由,只是憋红脸反复说,这么做不好,要不得,要不得。孙伏园气往上冲,照着刘勉己的脸就是一巴掌。
平心而论,这事刘总编干的欠妥。毕竟鲁迅并没有指名道姓嘲讽徐志摩,再则以孙伏园在《晨报副刊》的地位,也不能把他的稿子说毙就毙。他毙孙伏园稿子,其实也是对孙伏园的无形“打脸”,孙伏园气愤填膺在所难免。而且他是代理总编,刚刚上任,很可能也有拿孙伏园放火立威的意思,两人估计一开始就合作的不愉快,鲁迅的诗只是二人矛盾爆发的导火索而已。即使没有这出事,两人也难以长久合作下去。
掌掴了上司,孙伏园便在《晨报》呆不下去了,毕竟这是职场大忌,是可忍,孰不可忍,当天他便写了辞职报告。当孙伏园来到鲁迅家,余恨未消的说起此事时,鲁迅深感不安,因为自己一首开玩笑的小诗却把学生工作弄丢了。鲁迅说,别着急,咱们可以另起炉灶。于是鲁迅联络了郁达夫周作人钱玄同等好友一起帮孙伏园创办了《语丝》周刊,跟胡适徐志摩为首的“现代评论派”隔空论战,好不热闹。
1926年下半年,孙伏园和鲁迅先后离开北京来到厦门,孙伏园任厦门大学国学院编辑干事,鲁迅任厦门大学国学院研究教授。1927年1月,孙伏园和鲁迅由于受厦门大学正人君子们排斥,又相继到广州中山大学任职。不久孙伏园前往武汉任《中央日报》副刊编辑,而鲁迅也带着许广平前往上海定居。
鲁迅在北平时居家非常简单,衣食住几乎全是学生时代的生活。他平常只穿旧布衣,像个普通大学生。西服裤子总是单的,大冷天也永远穿着单裤。鲁迅跟孙伏园解释说:“一个独身的生活,决不能常往安逸方面着想。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会被生活所累”。
鲁迅和许广平来到上海后,终于过上了正常人生活,有了同居女友(许广平先生原话,她说自己是鲁迅先生女朋友,鲁迅先生正妻只有一个,便是朱安),住了楼房。一开始住在闸北区景云里一所三楼朝南的洋式弄堂房子里,他住二层前楼,许广平住在三楼。公子海婴出生后,鲁迅挈妇将雏,搬入虹口区北四川路194号三楼四号(拉摩斯公寓)。淞沪会战爆发,鲁迅一家搬至虹口区大陆新村9号。这是独门独户的三层红砖红瓦砖木结构的新式里弄住宅,煤气、卫生、冰箱俱全,也是上海中层阶级富裕生活的象征。
鲁迅夫妇与孙伏园在上海时合影,后排络腮胡为孙伏园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大陆新村的寓所里与世长辞。
孙伏园回想鲁迅在浙江山会初级师范学堂当校长时的一日午后,西斜的太阳照进窗棱,发出慵懒的光。周校长斜躺在藤椅上,手里夹着一支烟,烟气和茶气在光线中缠绕弥漫,时间仿佛静止了。周校长忽然说道,若能在竹荫下,有一幢小楼住着,喝喝茶,看看书,不知道有多自在,多快乐。
为了这个简单而美好的愿望,他拼搏一生,终于在晚年过上了,虽然只是租房。
我们为什么要读鲁迅?抛开一切高大上的评价不谈,鲁迅文章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便是他异于常人的对社会对人生的敏锐深刻的洞察力。《红楼梦》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我们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名师指路,鲁迅便是一位能让你“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名师。他的一生饱经沧桑,久历世事,他把所有感悟和理解毫不吝啬的写在诗歌中,散文中,小说中,杂文中,指引你前进的方向,照亮你奋斗的前程。读鲁迅书一卷,胜读他人书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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