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春来江水绿如蓝)

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春来江水绿如蓝)(1)

2月1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春节后首场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现场发布了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了最高检单独或者联合其他部委督办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件56起。泰州检察机关承办的靖江“9·5”污染环境案正是其中之一。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1300多年前白居易的诗句,如今已然成了江苏司法一线保护长江江苏段的名片。请看来自泰州检察一线的报道。

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春来江水绿如蓝)(2)

保护长江水

2019年2月1日,经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医药高新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对濒临长江如靖(如皋、靖江)界河的单位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及多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2018年3月19日,最高检、公安部、原环保部决定对靖江“9·5”污染环境案等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检察官提前介入本案,发现天泽化工涉嫌单位犯罪而未被立案侦查,谭某某作为主管人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有社会危险性依法应当逮捕,遂督促执法机关对天泽化工立案侦查、对谭某某提请批准逮捕。10月27日,检察官以污染环境罪,对天泽化工及谭某某等人提起公诉。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宽严得当的量刑建议,法院均予以采纳。

据悉,天泽化工目前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并对生产废液处置流程进行全面规范整改。

2016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还配合省政府,对被直接倾倒入长江及新通扬运河危废物废碱液102.44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靖江市城区、兴化市自来水中断供水50多个小时的海德公司,办结全国首例以省政府为原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保护长江砂

2018年9月,泰州市开展集中行动,对集中监管的“三无”非法采砂船进行集中拆除,确保境内水域无非法采砂船。

治理采砂行为,来源于泰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长江非法采砂公益诉讼系列案件。

2016年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发现,长江沿线非法采砂一度严重,个别水利部门未及时履行职责,致使长江河道砂石资源遭受巨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据此,泰州市检察院部署泰州市沿长江地区的泰兴市、高港区检察院深入开展了“长江非法采砂”专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活动。对水利部门存在的怠于没收采砂机具和违法所得、怠于查处非法采砂活动、非法准予缓缴罚款等违法行政行为发出督促履职令,并在进行法定诉前程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泰州检察机关提起9件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已判决确认水利部门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责令水利部门加强监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保护长江湿地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十分宝贵。

然而,少数人置国家利益于不顾,靠江“吃”江。自2014年9月起,一艘废旧趸船长期停泊在靖江天生港闸外的长江边,从事餐饮服务,且在长江堤岸建设水泥停车场。芦苇青青的湿地,变成了硬邦邦的水泥地。

2017年5月,靖江市检察院向水利局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多次共同研究执法难题。2018年8月,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报告。9月,公安局、水利局等迅速行动,查处这条趸船无证经营、违章占地等问题。

2018年6月30日,严某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12月18日,被靖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惩处的同时,治理工作也摆上议事日程。

2018年9月初,酒店被关停,趸船被查封,到10月底,湿地上的5000平米违章建筑全部被拆除,并全部移植芦苇等绿色植被。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泰州检察将认真落实泰州市委“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在履行职能中凸显检察担当。可以预计的是,长江泰州段将更加绿意盎然。

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春来江水绿如蓝)(3)

来源 | 江苏法制报

作者 | 葛东升 泰检宣 郎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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