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尸出土后还笑(原来古尸字指的是活人)

“尸”字,最初并不是表示死人,“尸”本义所指之人仍然是活着的人,但突出了人的屈膝而坐之形。试想如果“尸”意仅为现在的“尸体”意,那么居、届、尼、泥、倨等含有构字部件“尸”的汉字该做如何解释呢?

《说文解字》曰:“尸,陈也,像卧之形。”段玉裁注:“此字像首俯而曲背之形。”徐灏《段注笺》曰:“尸,本人卧之称,因人死而长卧不起,亦谓之尸。久之引申义行而本义废。”

此处许慎和徐灏皆没有抓住“尸”之本义,且从字形分析“尸”为卧之形,显然是有失妥当,甲骨金文,甚至篆书“尸”字皆不作卧形。

“尸”字形似屈膝而坐之人,并非躺卧之形

许慎和段玉裁皆从字形分析该字,但都不可信。下面我们把“尸”字的字形展示给大家。“尸”甲骨文、金文和篆书字形如下:

千年古尸出土后还笑(原来古尸字指的是活人)(1)

从字形可见,“尸”并不像许慎所说“像卧之形”,故该说不确。细审“尸”字古文字形,像人屈膝而坐之形。这样说来,怎么感觉越说越瘆人呢。其实,我们了解一下上古时期古人的蹲坐姿势和祭祀方式就会豁然开朗了。容庚在《金文编》里做出了比较可靠的解释:

《金文编》:“尸,像屈膝之形,后假夷为尸,而尸之意晦。祭祀之尸,其陈之祭,有似于尸,故亦以尸名之。”

如此说来,“尸”本像箕屈膝而坐之形,此当为尸之本义。后来这个屈膝之形的“尸”字多由“夷”表示,其原始义就变得越来越隐晦模糊了。

千年古尸出土后还笑(原来古尸字指的是活人)(2)

(参1)

“尸”后来又指临时代替被祭祀者的人,尸祭曾经是很流行的祭祀方式

“尸”字后来又有了新的变化,用以指称代替被祭祀者或者神灵。这一意义是“尸”之本义的的引申,因为尸祭之时,“尸”常屈膝坐在祭祀牌位之侧。

尸祭是上古非常盛行的一种祭祀方式,当时的尸就是用来代替被祭祀者的,“尸”通常由晚辈或者臣下来担任。古代文献对尸祭也有记载:

《楚辞·天问》:“载尸集战,何所急?”王逸注:“尸,主也。”宋洪興祖补注:“尸,神像也,以人为之。”《公羊传·宣公八年》何休注云:“祭必有尸者,节神也。礼,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为尸。”

上述文献告诉我们,“尸”由活人充当,而且当时尸的选择也是很有讲究的,有着明确的次序,天子选卿为尸,诸侯选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则以孙辈为尸。

周代尸祭有选尸的对象之别,当然还有性别上的要求,祭男则选男,祭女则选女。文献中对此也有记载:

《诗经·召南·采苹》:“其谁尸之,有齐季女。”《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济泽之阿,行潦之苹藻,置诸宗师,季兰尸之,敬之。”

此两处所记载皆是女尸,且都是齐国的少女兰。

选取活人做尸祭的原因

现在看来,找一个晚辈或者其他人来代替死者为祭祀值对象,这种做法好像是对死者的不敬,而且死者的家属也不愿意趴在一个其他人或者晚辈面前磕头烧香。

可是周代就不同了,当时的人们相信万物皆有灵性,也就萌生了对死后祖先的灵魂的崇拜意识。更有意思的是,当时的人们还坚信在世上还有一个活人可以代表死者,作为死者的化身,死者可以把灵魂附在这个活人身上,这就是所谓的“灵活附体”吧。

千年古尸出土后还笑(原来古尸字指的是活人)(3)

广西全州存在的古老而神秘的尸祭

周代的祖先认为,这种以活人来“尸祭”的方法,是人与神的交接方式,活人代替死者来享受晚辈和下属的祭祀。(参2)当然,“尸”这种特殊的身份也就有了特殊的待遇,本来是下属或者晚辈,因为充当了死者便有了不一样的地位,享受了本来属于祖先的拜祭和祭奠。

篆文“屍”字,加“死”明确表示死人尸体之意

从以上讨论可知,甲骨文金文“尸”字为坐着的人的形象,其义为坐在那里代替死者受祭。也就是通过本义的这种坐在位子上并没有实质的事情去做,又引申出只占位置不做事情之意,今所谓“尸位素餐”便是此意。

至篆书“尸”又增加了“死”部,以“死”示“尸”,指称尸体,也就是后来“尸”的繁体字。字形如下:

千年古尸出土后还笑(原来古尸字指的是活人)(4)

“屍”和“死”当为同根词,在先秦文献中“屍体”的“屍”字也常作“死”。如:

《吕氏春秋·离谓》:“人得其死者。”

《说文》:“屍,终主。从尸,从死。”“屍”为会意字,从尸从死会意。“屍”为后起之字,王筠曰:“屍乃尸之分别文。”不见于甲骨金文,而且也不见于先秦两汉的出土资料。“屍”大概产生于汉代的俗体字,之前的“屍”常以“尸”表示。表示“死尸”的“屍”例子见如下文献资料:

《管子·小匡》:“君何为不杀而受之其屍。”《国语·齐语》:“杀而以其屍授之。”《书史记·鲁世家》:“不如杀以其屍与之。”《汉书》:“汉遣使至康居求谷吉等屍。”

屍”字的产生,应该也是为别义。据学者们考证,“尸”字为甲骨文金文常用为“夷”,如夷方、东夷、淮夷等,未有用为“死尸”之“尸”者。“尸”在文献中也用为“代替死人的被祭祀之人”。至西周文献亦未见“尸”用为“尸体”之意者,包括常见“尸”字的《诗》亦不表示“尸体”。

而且至唐代,“屍”字仍然是不太为大家所熟悉的字,因为当时颜师古注《汉书》之时, 用“尸”为“屍”作解释。“

写在最后

“尸”本为屈膝而坐之形,典籍中常借用“夷”字。东夷之人就以“尸”为常见的坐姿,因此也用来指东夷人,之后又造了“居”字表示本义,后“尸”引申义指称代表神灵或者被祭祀者的活人。大概至汉代“尸”字开始分化,加“死”部表示“尸体”之意。后来,“屍”字简化又回到“尸”字。其实,更有意思的是,后来很多汉字都与“尸”有关,比如居、届、尼、泥、屠、屋、踞等,这些汉字我们随后也会跟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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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我国在中小学语文课程之外单独开设汉字文化课程,汉字融合了绘画、历史、文化、社会、逻辑等多门学问。

参考文献:1.窦文宇,《汉字字源》,吉林文史出版社,2005年。

2.李玉洁,《先秦丧葬制度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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