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说要转学该怎么处理(孩子多次转学后又休学)
今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正式施行,
法律中的很多内容与目前的
社会热点息息相关,
先来看看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审理的一起案件。
2016年,由于父母离婚,还在上幼儿园的小王被判给了妈妈抚养。之后,妈妈多次将他转学,2021年3月,又为已经上小学的小王办理了为期一年的休学手续。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婷:“回到老家过年的时候疫情发生了,孩子不能及时上学的情况下就没有人照顾这个孩子,所以孩子的母亲就想还是把孩子转学转回老家,由她父母来照顾这个孩子,(孩子)没有办法适应新环境,然后情绪上也出现了一些波动,这个时候孩子的母亲就想干脆让孩子慢慢来,就办理了休学。”
小王爸爸知道后,认为小王妈妈侵害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于是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婷:“这样一个情况还达不到变更抚养权的一个条件,再加之这个孩子还是希望跟母亲一起共同生活,孩子母亲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鉴于种种以上(原因)我们驳回了男方,就是孩子父亲的诉讼请求。”
然而,作为母亲,小王妈妈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存在失职,于是法院对小王妈妈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婷:“裁定她在(2022年)春季入学(前)尽快为孩子办理复学手续。第二,我们也希望母亲能亲自照顾孩子,亲自养育。最后我们要求母亲接受家庭教育的指导,看似被告是胜诉了,但是实际上我们通过家庭教育令这个形式给她上了一个‘紧箍咒’。”
之后,法院还将继续跟踪回访,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家庭教育令的实施情况以及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如果小王妈妈违反《家庭教育令》裁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婷:“如果她到期没有履行,我们会对她进行训诫、拘留、罚款,如果她有犯罪行为还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8月,昆明市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家长共计发出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令共计342份。
律师观点: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黄蓉:“《家庭教育促进法》本身的目的不在于惩罚,它本身在于是指导以及赋能,是对家长来进行赋能,你的能力不足或者说你不太懂得如何去教育孩子,那么由国家来帮助你,由社会来帮助你。”
释法嘉宾介绍,这部法律中的很多内容与目前的社会热点息息相关,比如:家庭教育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公检法可责令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此外,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黄蓉:“《家庭教育促进法》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就我们不能够期待一部法律能够解决千千万万个家庭,千差万别的家庭教育问题,但是最核心的一点给到了我们一个方向。”
由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制节目。
公共频道的此档法制栏目,
让普法更贴近民生,
让法律真正为民服务。
每周三、周六晚
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YNTV-6)
21:30分播出
欢迎收看
来源: YNTV2都市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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