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之妇女失踪真相(美妻发现一桩秘密)
清代光绪年间,彰德府辖县发生一桩怪事:
太行山东麓一带,在一百多年前的清代,说是穷乡僻壤之地,一点也不夸张。但人们善良勤劳,只要不遇灾荒年景,基本温饱尚不算问题,至于什么长毛鬼子杀进北京啦,老佛爷吓尿裤子啦等国家大事,对于底层民众来说,似乎是遥不可及。
光绪十八年二月初八日,知县杨绍年正在审查典吏呈交的钱粮账册,五龙集乡绅卫东河匆匆赶到县衙,状告城西孙庄的孙大麻子,言称自己的女婿夏新平去年曾在孙家坐馆做私塾先生,正月二十日去孙家讨要去年所欠的脩金(薪酬),直到今日也未见回转,去孙家要人,却说当天就已拿钱走人,可直到今天依然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孙大麻子经营烟馆,出入都有一帮恶奴跟随,女婿性格内向执拗,想来定是讨债惹恼了瘟神,被其所害,请知县大人做主。
这夏新平,虽无功名在身,却也出身读书人家,其祖父夏邦国,是个落第秀才,人称“夏老先生”,同治年间,在村塾任教多年。夏新平从小读书,自命清高却屡试不中,连考三年,依然是个童生。承祖上清誉,父亲过世之后,曾在城中大户人家坐馆,人称“夏小先生。”后娶了乡绅卫东河的女儿卫青霞为妻。
卫青霞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美女,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曾在保定读过两年新式学堂。嫁到夏家之后不久,儿子降生,她不但要照顾儿子、伺候婆婆夏周氏,夏新平不在家的日子,还要里里外外一手操持,时间一长,即便夏新平在家,夏家的内外事务也都是卫青霞说了算。这次夏新平失踪,只因大清律中有明文规定“除人命、奸杀刑案外,女人不能踏入公堂”。卫东河才会代替女儿来县衙鸣冤告状。
杨知县接下此案,派人将孙大麻子传到县衙问话,孙大麻子原名孙庆祖,天生的满脸麻坑儿,凶悍好斗,本就是西关一带的恶霸。据孙所供:虽然自己对夏新平在自家执教的效果十分的不满意,去年十月他回家之时,脩金未付。但十多日前,他来讨要,我依然一分不少给付,孙家不缺那几千文铜钱,有账房夏新平签字为证。他是当日未时离开的,有门子和多名家人为证。至于他离开之后,去了哪里,自己就不知道了。
孙家是西关一带大户,这孙大麻子本就和衙门中的差役、衙吏十分熟络。更何况经过调查,孙的口供也基本属实,杨知县也没有理由将其一直羁押,很快就将其释放。而夏小先生夏新平就如人间蒸发一样,家人寻遍周边的山山水水,一无所获。从此音讯皆无,此案遂成了悬案。
不觉过了半年有余,可怜那夏周氏自从儿子失踪后,经常暗自垂泪,可自己一个小脚老妇,又能怎么样呢?而另一关键人物,其妻卫青霞的态度却很微妙,颇耐人寻味。这边丈夫寻找未果,她又不顾婆婆和夏家族人的反对,私自做主,将夏家仅有的几亩水田变卖,将儿子留给婆婆照顾,自己则带着一个名叫田浩二的小伙计,在城中盘下了一家绸布店,做起了绸布生意。
这田浩二十七八岁的年纪,自称山东济南府人氏,因家乡遭灾,一路乞讨流落至此,那年冬天,大雪飘飞,衣不遮体的他饿昏在道旁,恰被夏新平外出所救,收留在家中,田浩二感激涕零,没成想这小子聪明伶俐,干活又不惜力气,甚得卫氏青霞欢心。不知从何时起,乡邻中流言蜚语传出:卫青霞和伙计田浩二私通,二人联手害死了夏小先生。但这种事情无凭无据,又无苦主控诉追凶,谁会理睬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夏小先生夏新平已逐渐被人们所淡忘。在那种官府腐败,民不聊生的年月里,其妻卫青霞的“四季绸布店”生意也是惨淡,有认识的人经常看见她在街角的“丁氏茶楼”靠窗的位置坐着,一边优雅地端起茶杯,一边从窗后静静注视着自家布店的生意……
光绪二十年春,卫氏青霞来到县衙报案,称杀害自己丈夫的凶手就是田浩二,请县太爷速速差人到四季绸布店拿犯缉凶。当时,杨知县已经离任,新任知县王大方接报,立即派出精干捕吏,不到盏茶工夫,就将田浩二拘捕到堂。
卫氏青霞大堂之上泣泪诉出实情,堂上诸人听完,无不瞠目结舌、大吃一惊。夏新平失踪前几日,曾偷偷对妻子言说,这田浩二看似忠厚老实,实则形迹十分可疑,无意中见其鬼鬼祟祟外出很长时间,归来时问他何事外出,他却说自己只是上了趟厕所。卫氏非常喜爱田浩二的聪明伶俐,丈夫的话她本来并未放在心上。
丈夫失踪之后,田浩二越发讨好卖乖,甚至有时大胆撩拨卫氏,这卫氏是过来人,且受过新式教育,心思电转之下,又想起丈夫说过的话,难道丈夫的失踪和他有关?遂决定隐忍不言,故作本就己厌烦丈夫的样子,将计就计。却常隐在暗中观察,为表示自己对他的信任和喜爱,又故意卖地经商,将他带在身边,实则是为了更好地摸清他的底细。
谁知,通过一段时间的细致观察,发现他根本不是什么山东济南府人氏,他有一本小册子,上面手绘之图是本地的山川、河流、道路等,但文字却是东洋文字,昨日夜间,有人和他偷偷见面,悄悄听来也是一句也听不懂的东洋话。自己本欲再监视其一段时期,查清丈夫死因,但越想越怕,丈夫一定是撞破了他什么秘密,而被其杀害,求知县大人一定为民做主,惩凶除恶,为夫申冤。
大堂之上,严刑之下,那田浩二无可辩驳,据供:他真名叫山田浩二,受雇于汉口“乐善堂株式公社”,听命于上司石川伍一,负责绘制本地翔实地图和收集人文环境等情报。那日去山中和上司接头,恰被夏新平讨帐而回时,在山路上远远望见自己,夏新平一路跟踪,被上司发觉,为了继续潜伏,两人联手将其杀死,尸体就藏在山下水塘中的大石之下……
自己在本地的任务已经完结,只因贪恋老板娘美貌而迟迟没有离去,不想今日事泄。
王知县听罢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命人将案犯暂押。他深知,朝廷自上而下,都不敢招惹洋人,凡涉洋案件,无不隐晦处理,此倭谍案,若继续追查实是烫手山芋。但人命案件又不得不处理,他思来想去,不知如何是好,师爷陈若刚道:“老爷可以只问刑案,不问谍,糊里糊涂让其偿命,将此案了结,若有上司追问,推说案情尚未审结时,案犯狱中畏罪自戕了。”
王知县从其言,严密封锁消息,派人从山下水塘中,捞出夏新平尸体,对外只称:田浩二贪慕卫氏青霞美貌,谋杀了救命恩人夏新平。当晚狱中缢死了山田浩二,算是给了枉死的夏新平一个交代。给上司的呈文中称“田浩二,真实姓名山田浩二,疑为倭国坐探,贪恋人妻美貌,杀死恩人夏新平,事泄后,狱中畏罪自缢。”此案草草结陈。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不要认为国家大事与普通民众无关。近代中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百年之辱。如今来看,当年王知县了结此案的手法,令人愤怒,但在当时那种局势下,也确是无奈之举。既惩戒了罪犯,也以命抵命算是给了受害人一个交待,但他代表的统治者却欠了亿万万国人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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