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入职条例(某国寿员工控诉)

近日,一名粉丝私信我,她本是一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员工”,可是近日却与中国人寿发生了纠纷,竟已闹上仲裁庭,明日就是进行劳动仲裁的日子!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入职条例(某国寿员工控诉)(1)

劳动仲裁调解通知书

这位女士表示,她不知仲裁结果会如何,但是她咽不下这口气,希望把事情说出来,以解心中郁结。

孰是孰非,交由各位读者判断!

以下就是这位女士撰写的全文,保险观察一字未改,在这里放出全文。(出于隐私保护,姓名均打马赛克处理)


首先请允许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位正在哺乳期的新妈妈,经过了2年的煎熬,终于重新步入社会,慎重的选择了我新生后的第一份工作:中国人寿上海浦东分公司招聘专员—月薪6k-8k。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入职条例(某国寿员工控诉)(2)

其次我想介绍一下"坐落"在上海浦东八佰伴附近张杨路655号福兴大厦5、9、11楼的中国人寿,他们是中国人寿的浦东分公司,业务量很庞大,内部员工及代理人无数,本人所处办公区为11楼1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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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现在讲一下我的遭遇,并不是想博得大众的同情,为了区区几千块钱,写一篇文章,来博取同情,没啥必要,纯粹为了声讨人寿,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一个央企应该做的吗?也为了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1. 面试

由于本人是人事专业的,就在一个直聘网站上搜索浦东地区的人事岗位,面试过咖啡馆,早教机构和中国人寿的人事岗位。根据几次交流,最终我选择了中国人寿的人事岗位。

原因有三

  • 第1,离家近,骑自行车只要8分钟,方便照顾宝宝及家人。
  • 第2,待遇好,6k-8k的薪资,对我这种刚刚踏入社会的宝妈来说,最适合不过了。
  • 第3,招聘我的人非常和气,令我感觉到公司氛围环境不错。
2. 培训

培训时间为3天,主要培训内容:高额的薪资诱惑;晋升机会多多;说贬低国家社保,从而购买人寿的商业险;保险的优点。

整整三天,让我感受在将来土豪般的生活中,无限憧憬着未来。

3. 签约

培训过后,在场接近50人共同签约,其公司声称是与公司的合同,并没有说明是代理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虽然在合同中写明了代理合同,并且不存在劳动关系)。

在合同下发之后,旁边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们尽快签字,总共约10分钟,包含了一份代理合同,近10份声明,保证书等,最后还需要我手持合同合影。

4. 上班

早8:50-晚18:00

中午休息2小时

工作流程:早会-工作-培训-休息-工作-培训-晚会

首先缴纳500元的保险行业人的保证金,700余元智联招聘企业账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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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现端倪

临近月底,本人打算给我17个月的儿子购买一份保险,由于需要孩子户口本,但是户口本在老家爷爷手上,因此到手需要几天时间,但是时间不等人呀,我的经理告诉我,只给儿子买一份保险,你是没有工资的,必须也自购一份6000元以上的保险或者本月招满8人才有工资,否则一分钱没有。

6. 事态的暴露

由于之前我尝试着问过领导多次我们的薪金构成,但是领导从来没有跟我们说过这个硬条件,因此我们不再坐以待毙,打了110报警电话,有警察出面协调,领导声称咱们签的是代理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他没有义务向我们支付工资。

在我再三要求之下,中国人寿交出了我当初签约的合同(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但是两份合同都在中国人寿,大家想一想有什么端倪?)。

警察说劳动薪资方面的事情不是他们的管辖,让我们去他们所里的法务调解或者劳动仲裁庭调解。

7. 基本没有胜算的我

因为代理合同,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确没有完成工作指标按照合同不需要支付我们工资(虽然之前的任何培训,会议,书面都没有提过,我没有自购保险或则招聘满8人是没有工资的),在法律层面,我得输。

8. 事态的转机

当我自己阅读这份沉沉的代理合同之时,意外的发现这份合同中国人寿并没有敲章,就证明了我和中国人寿不存在代理关系。但是我拥有早九晚六的上班证据,这是既定的事实。但是我们之间并没有劳动合同,足以证明中国人寿的违规招聘。

9. 经过公安局的两次调解,均告失败

公安局调解的失败,足以证明中国人寿底气之深,天不怕地不怕,老子世界42强。

10. 本人请求劳动仲裁的仲裁

一只蝼蚁方不能撬动一头大象

但是一群蝼蚁或则搬来的救兵,可以毁掉一头作恶的大象

我相信我一个人的力量不足以对中国人寿所构成的威胁

幸好,我生活在法制社会中,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为民请命,作出最公正的判决。

自我反思

在这一次的求职过程中,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有如下几点;

  1. 被不合理的高薪诱惑(付出的劳动与收入不成正比)
  2. 正所谓隔行如隔山,在没有弄清楚保险行业之前,贸然进入,必酿大祸
  3. 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看清楚合同,没有明白薪资构成,就入职了

经过这次事件,我对中国人寿提出6个问题,望有关人士及中国人寿给出答案?

  1. 招聘满8人或则自购一份6000元以上的保险,才有工资,否则一文不给,这是否合理,或则是否涉及传销?
  2. 即便我签约了代理合同,是否有必要早九晚六,整天上班,是否已经产生了代理合同以外的劳动关系?
  3. 接近一个月,为什么中国人寿不交还代理合同给当事人,而是留在自己手中,是怕员工仔细看了合同后,恍然大悟?
  4. 中国在招聘,培训过程中只字不提获得薪水的各种苛刻要求,原因是什么?
  5. 500元的入职保证金为何需要3-6个月返还?每一位员工的这部分钱,他们去做什么事?
  6. 为何要员工自掏腰包,为中国人寿上海浦东分公司开通招聘网站账号,这合理吗?

以上是这位女士的全文,在这里保险观察不做更多评论,还是希望各位看官来点评。

不过,这位女士描述的事情的确是目前保险行业的现状,多数所谓的“员工”只是签了代理合同,大多数人没有底薪。在招聘时只描述可能获得的待遇,却不提需要达到的门槛也是经常听说的事。而保险公司在榨取代理人价值的时候,要求入司就要投保“自保件”也是为人所诟病的事情。

这些事情都值得每一位入行的人警惕和认真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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