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胸怀大志资料(嘲诮腐儒辈胸怀辅弼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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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字太白,生于公元七O一年,死于七六二年,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省天水县附近),先世约于隋末因罪流徙中亚,他诞生于中亚碎叶(今苏联托克马克),五岁时迁居绵州彰明县(今四川江油县)。因父亲是个富商,有钱供应他青年时代到各地漫游。
天宝初年,因道士吴筠与贺知章的推荐,曾一度到长安,诗界誉称“谪仙”,名满皇都,一度供体翰林。但唐玄宗只想把他当做可供宫廷享乐的御用诗人,对他的政治才能并不重视。终因得罪权贵而遭排挤,再次到祖国各地漫游。在盛唐诗坛上,他和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并驾齐驱。
韩愈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是极为概括而准确的评价。这里介绍的《嘲鲁儒》、《永王东巡歌》其二,只表现了诗人创作内容和风格一些方面,对于他那丰富的创作来说,只起个“鼎尝一商”的作用。
本文首先介绍《嘲鲁儒》:
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足著远游履,首戴方山巾。缓步从直道,未行先起尘。秦家丞相府,不重袭衣人。君非叔孙通,与我本殊伦。时事且未达,归耕汶水滨。
李白自开元二十四(七三六)年至天宝十(七五一)年,曾多次游居鲁地,因而他对卑、腐之儒有着较细致的观察和较深刻的理解,因而能以生动的笔触,描绘出他们的形象。开头四句是嘲笑这种儒者“皓首穷经,”全然不懂世事:
“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不说“读”而说“谈”,可知这些读书白了头的腐儒相当自负;摇头晃脑,宛若“饱学”之士;但剥开他们的“大学问”外衣一看,只不过是死啃“五经”—《周易》、《尚书》、《春秋》、《诗经》、《礼记》——中章节和句读;食古不化,对世事一无所知;至于问其经世济民之策,更是如坠烟雾迷潭,茫茫然不知所云。“
知世之白痴,却硬要扮作圣贤之貌,次四句就是写他们可笑的衣着和举动:“足著远游履,首戴方山巾。缓步从直道,未行先起尘。”孔子是因周游列国,才脚穿“远游”鞋的;而这些连大门都很少出动的“鲁叟”,却连鞋帽都要一仿古贤,并以此为高雅,可知心灵是何等迂腐;“缓步”“直道”,更见其循规蹈矩,连言、行都一无例外地生硬仿古;步未行而尘先起,更见其邯郸学步之腐,东女效颦之迁,奉古不知古,非今不知今,非古非今,令人陪笑皆非。
接下去,是写他们对社会毫无用处:“秦家丞相府,不重褒衣人。君非叔孙通,与我本殊伦。”秦家丞相,指李斯;李斯反对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劝秦始皇焚烧儒书。褒衣,儒者穿的宽大的衣服。叔孙通,曾为先秦博士,后事汉,曾为汉高祖制定朝仪。这一段实际说了三层意思:
一、李斯以法治国,绝不用此腐儒;二、叔孙通知今古之变,为没制定朝仪,虽非大材,亦可小用;“鲁叟”对此也一窍不通;三、“鲁叟”连前二者都不逮,更非“安社稷、济苍生”之材,所以说与我完全不同。这里应当指出:李白既不是赞许李斯的法制,也不是看重只为帝王点缀异平之辈,而只是说“鲁叟”连前二者都不如,只能算作叔孙通所笑骂的那种“不知时变”的“鄙儒”。
最后以鄙弃的口吻结束全诗:“时事且未达,归耕汶水滨。”达,通。汶水.大汶河,在今山东省中部。滨,水边。意思是说:这种人泥古而不通今,还是回到汶水边上去种地吧!从这劝其归耕的语气里,说明“鲁叟”之流并不甘心耕隐,大概他们还正做着姜太公遇文王的迷梦呢!这就点明了“鲁叟”既腐且卑的本质,完成了“嘲鲁儒”的题旨。
这首诗对“鲁叟”的仪表、动作、神智、灵魂,作了由表及里的描述,讽刺性是很强的。写举止能见其灵魂之腐迁;写腐迁之灵魂又能想见其可笑举止;以精炼入化之笔,刻画了“鲁叟”的既腐且卑、可憎可笑的精神面貌。诗人之所以如此讥讽鲁儒,主要是因其眼界狭窄,不通今古,自视高明,与世无补。揭开尊严若圣的外衣,露出一无可取的腐迁灵魂,从而就显得格外滑稽可笑一—在笑中使人受到读书应为世用的教益。这就是本篇的可取之处。
参考资料
《嘲鲁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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