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小县令是什么官职(知县县丞主簿)
《宋史》:“建隆元年,令天下诸县除赤、畿外,有望、紧、上、中、下。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振济、给纳之事皆掌之,以时造户版及催理二税。”
大家都知道,县,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行政单位,这个概念早在春秋年间就产生了,不过那时候还未正式化设置,更多只是临时之用,或者是对边疆之地的称呼。
《说文》“县”字解,曰:“天子畿内,县也。”
但是自从秦始皇开创了封建王朝,在全国推行了“郡县制”之后,这个“县”的概念也就正式定了下来,甚至直到现在都还保留着,比如我们中国大陆如今共有1329个行政县(截止2018年)。
不过“县”的概念在历朝历代都有一些变化,有些是规模,有些是编制,有些则是行政级别,不一而足。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宋朝的“县”,看看这里面都有些什么行政编制。
俗话说得好,蛇无头不行,这一个县虽然和中央或者路,州的级别不能比,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们就先从它的“头”,也就是县令介绍起,接下来则是由高到低的县丞,主簿,县尉,小吏各级编制。
知县,县令
大家都习惯以“七品芝麻官”来称呼县令,就是因为知县一般来说都是“正七品”,但是这个概念起码在宋朝是不够准确的。
宋朝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官员制度远比其它朝代复杂的多,大体分为“官”,“职”,“差遣”三种,其中“官”也称作“寄禄官”,代表的是你的品级和待遇,而“职”则是比较高级的官员加封的一种头衔,诸如包公的“龙图阁直学士”,它其实没有太多职权,更多是一种荣誉和身份的象征。
而体现一个官员真正的职权和责务的,其实是他的“差遣”,这个往往不是常任,而是随时变化,比如我们这里即将介绍的“知县”。
其实宋朝初期的县级主官叫做“判县事”,后来才改为“知县”或者“县令”,这两者其实还是有一点区别的。
像是比较重要的县,或者是辖区比较大,人口比较多的县,一般都由京朝官、幕职官来担任,也称为“知县事”,而比较偏远或者比较小,人口也少的县,则由品阶比较低的文官来担任,这种叫做“县令”。
此外,有些比较靠近边疆或者情况特殊的县,也会由武将来担任县令一职,但是数量相对较少,主要还是文官来做。
所以在这个时候,县令并不是全部标准的都是“正七品”,有些京官本身“寄禄官”或者“职”的品级会远远高过“知县”的等级,但其实这种灵活是比较好的,表明了朝廷对“县”的重视。
就像康熙皇帝当时很欣赏张廷玉,就让他去做一个知县,当时重臣明珠就表示了疑虑,因为张廷玉此时的官职是五品,已经超过了“知县的七品”,这样于理不合,不是提拔反而是打压了。
但是康熙皇帝就说了一句很大气的话,他说知县乃是一县之父母官,对于朝廷的意义其实很大,只要有知县做得好,别说五品了,就算是一品他也舍得给!
只不过康熙皇帝的这种目标,其实在宋朝就早已经实现了,而且不光是知县,知州,知府也是一样,比如当时包拯就以“龙图阁直学士”的身份去“知”江宁府。
而知县的权力也很大,基本上一个县的民政,财务,农业,司法,教学等都一把抓了,乃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有些高级别的京官“知县事”的,甚至连军权都包了。
包大人的第一个官职,就是知县
《宋史》: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振济、给纳之事皆掌之,以时造户版及催理二税...若京、朝、幕官则为知县事,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
知县的考察,一般是一年一次,内地的任期为三年,边远地区则为四年,任满后根据考核的成绩或是升迁,或是平调,也有极少数的罢黜。
《续资治通鉴》:“诸道知州、通判、知军、监、知县及监务官,任内地满三年,川广福建满四年,并与除代。”
县丞县丞,在宋朝最早的时候并不是常设,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增加或者减少的,原则上比较大的县都会设置一名,一方面是辅助,另一方面也是监督知县,双方的关系类似通判和知州知府。
《宋史》:“户工部、尚书省皆有籍鉅考,然所凭唯帐状,至有额而无收,有收而无额,乃责之县丞。”
县丞的主要责任是收纳县里的税款——这也是朝廷最关心的事情,而诸如几千户以上比较大的县,单凭知县一人显然是顾及不过来的,因此才特意安置了县丞来帮忙。
当然了,作为一个县的“二把手”,如果知县忙不过来的时候,县丞也会在其余方面予以帮助,尤其是赈灾,统计,交易等方面。
主簿和县丞一样,主簿也并不属于常设的职位,也是比较大或者重要的县才安置,而小的县往往就是知县自己兼任了。
《宋史》:“开宝三年,诏诸县千户以上置令、簿、尉;四百户以上置令、尉,令知主簿事;四百户以下置簿、尉,以主簿兼知县事。”
这里说的比较清楚,千户以上的县,县令,主簿,县尉都具备,四百户以上的只有县令和县尉,主簿的事情由县令兼任;而四百户以下的小县索性就连知县都不设置了,反而是由主簿来兼任。
而主簿的工作类似于如今一个县的财务主管,主要负责出纳,会计,财务审核,仓库管理,物资清点等方面的工作——有时候也会做一些教化民众的工作,这又类似教育主管了。
县尉上面的几个官职基本都是文官来担任,这也是宋朝官制的一大特点——重文抑武,文官担当武将,但是这个县尉一般就是武人来担任了。
《宋史》:“建隆三年,每县置尉一员,在主簿之下,奉赐并同。至和二年符两县各增置一员,掌阅习弓手,稽奸禁暴。凡县不置簿,则尉兼之。”
县尉的工作比较好理解,就是负责一个县的治安和防护工作,类似于如今一个县的警察系统的主官,而且还负责士兵的训练。
这点看过《水浒》的朋友们应该都很熟悉,比如华阴县去捉拿史进和朱武等人的时候,就是一名“县尉”带兵包围了史家庄,还有郓城县去抓“智取生辰纲”的晁盖等人的时候,也是县尉带着朱仝和雷横两个都头。
小吏吏,指的就是那些品级很低甚至没有的公差,比如我们上面谈到的,一个几千甚至上万人口的县,如果满打满算只靠着“一名知县,一名县丞,一名主簿,一名县尉”这“四巨头”来掌管的话,显然是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务的,所以他们必须要找一些帮手。
而这些帮手,就是“吏”,比如负责文书和部分审讯工作的押司(宋江),辅助县尉治安或者抓贼的都头(朱仝雷横),专管牢狱和行刑的节级或者押狱(戴宗杨雄)等等,以及更低级别的小牢子,公人,衙役。
众所周知,宋朝是一个“吏强官弱”的朝代,这些小吏看似在官员手下工作,但由于他们多为本地人,而且世代居住,早已经形成了一套密不透风的关系网(比如宋江给晁盖通风报信,而朱仝又私放宋江等),相反官员都是任满即走,再加上小吏们的薪酬过低,文化又普遍不高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大多数“胥吏”都是贪赃枉法,媚上欺下,横行无忌。
不过宋朝这个“吏”的情况极为复杂,既有主观又有客观,还有特殊的政策和背景,要想几句话说清楚非常不容易,又和这篇文章的主题关系不大,我们就不深入展开了,以免喧宾夺主。
郓城县是水浒故事的发祥地,素有“梁山一百单八将,七十二名在郓城”之说
总结综上而述,这就是宋朝一个县的基本的行政体系了,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繁琐程度也并不比朝堂之上的官员体系简单多少。
比如知县就类似于帝王,县丞类似于丞相,主簿类似于尚书,县尉就是太尉,而下面多达几十倍的小吏们,就是文武百官。
我们这里还以《水浒传》中的郓城县为案例,对这个行政体系“具体化”分析一下,比如知县是时文斌,押司是宋江,县尉手下是都头朱仝雷横,在地方还有保正晁盖等等,俨然也是分工清晰,层次分明。
参考文献:
《宋史》
《续资治通鉴》
《水浒传》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