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的理解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社会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的理解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释(1)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倡导和推进法治建设,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重要意义。

“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或治国方略,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其基本内涵在于,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任何人和机构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与“人治”相对。“人治”是指依人而治,依靠的是掌权者的智慧和权威,强调掌权者的绝对权力。而“法治”是指依法而治,依靠的是法律的理性和权威,强调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至上地位。

法治应与法制相区分。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法律的体系和架构层面,而法治则是依法治理的总原则和总理念。法制国家并不等于法治国家。法制国家仅仅表示一个国家设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但仍可能存在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况。法治和法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则无法排除人治的可能性。如果只有法制而没有法治,法制反而可能成为人治和专制的工具。反过来,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法制,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法律制度越合理越完善,越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不同社会的法治理念具有不同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项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大内容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既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又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因而具有彻底的人民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之上,要求民主立法、人民监督,将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服务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不断增强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与依法执政能力,实现法治与民主政治的统一。综而论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将法治与民主政治统一起来,目的在于真正实现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人民谋利益。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其他社会的法治理念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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