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破坏神2中前期装备(暗黑破坏神2那些离奇消失的道具和怪物)
早年的玩家们应该发现了,《暗黑破坏神2》最初的作品中出现的怪物和道具是比较全的。随着版本的更新,游戏越来越完善,但很多任务道具和物品却莫名消失了。
多年后玩家都在怀疑,当年是不是玩了一个假暗黑,明明是当年记忆中存在的装备,但是在1.10之后的版本中却再也打不出来了。
当年一直有一个传言,最初的手套和靴子是可以打孔的
在版本更迭的过程中,游戏的玩法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想要再次体验到最初的版本已经非常困难了,即使在网上也很难找到。
上一期我们重点介绍了《暗黑破坏神1》中那些未被启用的怪物、人物和道具。今天小编再和大家一起回味一下《暗黑破坏神2》中那些不为人知的素材,看看当年的你有没有在最初的版本中接触过呢?
消失的怪物这只怪物看上去是不是非常眼熟?这不就是《暗黑破坏神1》中的屠夫吗?
没错,屠夫在初代中没有死透,在续作中继续登场。甚至在《暗黑破坏神3》中我们还能遇到他,堪称是整个系列的核心怪物之一。比七大魔王登场的频率还高。
屠夫据说在测试版中是出现过的,但是后来因为涉及到一些支线任务的变更,这只恶魔的形象和身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成为铁匠守护“赫拉迪克马勒斯”。之后又在第四幕中出现,同样是铁匠,海法斯特盔甲制作者,守护在地狱熔炉。
两次出现都是提供任务道具的,是非常重要的怪物。屠夫估计都想不到,曾经杀人如麻,让人畏惧的恶魔,在这里却变成了送道具的关键人物。
消失的野狼
在《暗黑破坏神》中有正常的猛兽吗?
好像都没有,看看第二幕沙漠中遇到的那些猫人和秃鹫,全都是奇形怪状的。而这只狼的形象,和现实中非常相似,出现在第一幕的好几个场景,包括鲜血荒地、黑暗森林、埋骨之地、石块旷野
在第一幕中出现的怪物一般都是被腐化的罗格,以及血乌召唤出来的骷髅和僵尸,沉沦魔,以及生产血乌鸦的血鹰之巢。
反而野兽在这里出现有些格格不入。
我们知道,任何怪物都是有精英怪(老大)的,时不时就能遇到一只。然而鲜血荒地中出现的带毛老鼠却没有,原本在内测回廊存在的精英怪,后期不知道什么原因给删除了。不过玩过早期版本的玩家们应该是接触过的吧!
恶魔洞穴
上面我们提到了血鹰之巢,在第一幕和第二幕都是比较常见的,不同的地方名字也是不同的:恶臭乌鸦之巢、血鹰之巢、黑色开膛手之巢。这些就是生产飞行单位的主要来源。
另外在第二幕中的爬虫也都是有卵的,偏偏蚊虫和蝗虫(虫)一直没有出现生产基地。
在最初的版本中,我们会在第二幕发现一个蚊穴。在不同的区域生产不同的飞行单位:渴望者、黑色蝗虫、地狱群虫
群虫出现的地方比较多,无论是沙漠沼泽。
无法摧毁的地狱洞窟,是堕落恶魔、沉沦恶魔进入庇护所的主要通道,外表看上去像是火山爆发。实则这里直接链接到了地狱,恶魔就是从这个位置出现的。
皇宫中出现了大量的变异怪物,以及神秘庇护所中赫拉森召唤出来的月亮一族。都是通过这个神秘入口进来的。
未见过的怪物
第二幕的蝮蛇是不是至今仍然让你记忆犹新?它们的撞击技能曾经让多少玩家翻车?
特别是在拿蝮蛇项链的地下神殿,一不小心就会被一群精英蝮蛇给围住,它们都是有专属名字的。被干掉之后,你想捡回装备非常困难,只能慢慢磨。
在素材库中我们发现了辐射神殿中其实还有两个蝮蛇守卫,它们的贴图和蝮蛇完全不同。手持长剑和盾牌,一看就知道战斗力很高的那种。
在蝮蛇守卫对应的代码中,并没有它们的血量、战斗力属性之类的,只有贴图出现。这说明这个想法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被弃用了。如果是后期删除的话,那贴图、声音、属性都会比较完整,甚至可以直接融入到游戏之中。
骷髅弓箭手,大家都是比较熟悉的,甚至我们的死灵弓箭手还能自己召唤几只出来。游戏中的所有骷髅弓箭手使用的贴图都是一样的,仅仅是颜色和装饰稍微有些不同而已。
在素材库中会发现两张比较奇特的骷髅弓箭手贴图,在我们的印象中,暗黑破坏神的杂兵不是应该这样的吗:垃圾杂兵,换一个颜色成为精英怪,在换一个颜色成为小BOSS,在换一个颜色已经成为BOSS
这只骷髅的出现,必定会打破了《暗黑》对怪物的设定规律,被删除也在情理之中啊!
最后分享两个测试动画:
很明显这是游戏第五幕中,巴尔大军攻城时期出现的怪物,包括瞭望塔和巨型的炮台巨兽。这其实就是攻城兽的前身吧!不过攻城兽是可以站立的。
——The Cutting Room Floor
喜欢本期内容的话记得关注哦!后续小编将会继续深挖暗黑相关的内容
如今,我们再次看到这些游戏时,总会感叹岁月不饶人。当年的玩家们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玩游戏的时间越来越少,然而对电房的怀念却与日俱增。
是啊!非常庆幸昔日可以接触到这么多的经典游戏,当年在电脑房的点点滴滴至今仍然记忆犹新,毕竟这就是我们最美好的青春啊!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