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期间给妻子买车(夫妇开新车去领钱给工人发工资)
1月26日晚上9点半左右,夜风轻拂,凉意沁人,余某驾驶着一辆粤C5××R5白色本田小车,载着老婆,准备从红旗镇三板村家里开到湖心路附近的工地去领工钱。
余某沿藤山一路西往东方向行驶,当行驶到红旗中学路段时,突然看到前方车辆缓行,还有一抹荧光黄色,他不禁与老婆面面相觑,两人的脸色都渐渐沉了下去:糟糕,遇上交警!
余某的车越开越慢,在车内不停祈求交警不要查他。然而,怕什么就来什么,只见交警直直地走向本田小车,示意他配合检查。
车窗刚降下,车内就飘出若隐若现的丝丝酒气,快速检测棒也亮了起来。
随后,余某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1mg/100mL,酒后驾驶。听到需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登记,余某脸色变得更差了。
金湾交警大队黄警官再三追问,他才支支吾吾地说;“没有、没带驾驶证。”还表示连身份证号码都不记得了。果然,黄警官对余某进行人脸识别,系统显示余某连驾考都没报过,无证驾驶实锤了。
余某没想到一下子就被识破,只好无奈地承认,并急急忙忙催着老婆赶紧把车开走。警官们却转头看向女子的鞋——是拖鞋!
女子瞬间冒火:“我就是因为今天穿拖鞋了……都怪你都怪你!”
经了解,余某,31岁,是包工头。当天下午三点多,余某与一帮好友在红旗镇三板村吃饭,大家边吃边喝酒,余某就喝下好些白酒。
到了晚上9点多,余某接到老板消息可到湖心路附近的工地结工钱,于是他想赶紧去领钱给工人发工资,大家好回去过年。
但余某刚准备出发,又想到家里“新来的小车”,心里直发痒。原来,这辆本田小车是一个朋友分期付款买的,因为刚好朋友要回河南老家过年,便将车放在余某家里代为保管。
余某想着朋友的车,借用一下也没关系,那样去工地就方便多了。老婆领驾驶证才几个月,技术一般般,而且又穿拖鞋。自己虽然没有驾驶证,但是开过拖拉机、也开过一些机械车,原理是一样的并不难,还是由自己开车比较快一点。
余某便载着老婆开车出发,没想到工资还没到手,半路就遇到交警查车连吃两张罚单。还有,朋友让他代为保管爱车,他却开出去闯祸了,这下怎么跟朋友交代呀!
由于余某酒后、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黄警官对余某及其妻子进行安全教育,劝诫他们不能触碰法律、安全的底线,夫妻亲人之间更应互相督促,生命仅有一次,侥幸心理终惹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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