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看完这本书我的感受(给孩子的经典阅读鲁滨逊漂流记)
暑假眼看要到了,听书馆里的人没有往日多,毕竟考试的重要性不是别的活动能比的。期末考试这天,仿佛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同学们掩饰不住对于即将来临的假期的兴奋——海滩,远足,饮料,睡懒觉……近在咫尺,触不可及。考试结束的铃声还有几分钟才会响起,花生小学的“天才少年”已经走进了听书馆,像往常一样,站在学校排名顶端的他,看着考试题目,有一种武功绝世高手走进军体拳方阵一样的感觉。
“这个暑假想去哪儿啊?”Marvin头也不回地问,似乎知道来的是他。“世界有多远,我就去多远。”他从来不会好好地回答问题。听了这个回答花生粥老师放下手里的电脑,走到他身边,摸了摸他的大脑袋,说:“那我给你讲一个说走也走不了的旅行的故事吧。”
1、孩子的梦想和爱好
成年人和孩子的交流往往带有目的性,多数都是一般疑问句和选择疑问句。比如问孩子:“你的梦想是什么?”请记住要回答得高大上一点——成为科学家,做医生,当律师,在学校教书……都是不错的选项,如果你的回答是街边卖水果糖,估计家里人就会皱起眉头,觉得孩子没有出息。
再比如问孩子:“你最喜欢的是爸爸,还是妈妈?”这肯定不是一道送分题,有可能是一道送命题,特别是当着妈妈的面说更喜欢爸爸的时候。有情商的说法是“都喜欢”。当然,同样的答案还适用于家里的其他亲戚。
每个孩子小时候都会有自己的梦想和爱好,成年人担心孩子的梦想和爱好是否“正当”,是出于保护和关心,但这种保护和关心如果突破了限度就会走向极端,一个极端是变成溺爱,另一个极端是养出祸害,还有一种可能性是禁锢天性。
所以并不是对孩子的所有梦想和爱好都要支持,也不是对所有的梦想和爱好都不支持。我小时候的梦想是环游世界,爱好是参加夏令营。总之就是一个字——玩。好在我的父母有时候让我去,有时候不让我去,这才让我对出去玩有了较为正确的认识,那就是出去玩是可以的,问题是怎么玩。一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才深刻地意识到:如果玩砸了,遭罪的只能是自己。
2、笛福与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的知名度高到吓人,几乎任何一个中小学必读书单里都有它的身影,但并不是所有读者都能理解这本书的内涵和魅力,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流落荒岛。要我说,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鲁滨逊,自幼就是个“离家出走上瘾,屡教不改皮紧”的熊孩子。鲁滨逊最不想过平凡的生活,陆地拴不住他,只有广袤的大海才是他的梦想和归宿——可能他才是要称霸大海的男人。
在流落荒岛之前两次出海遭遇失败都没有吓倒鲁滨逊,他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挺身出海。估计是不知道有“事不过三”的魔咒,第三次出海,终于让鲁滨逊老实了——他被迫下榻一个荒岛。这一“被迫”就被迫了二三十年。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一个人失踪四年可以宣布死亡的话,鲁滨逊可以说是死好几回了。
说起来鲁滨逊确实属于自作自受。他家里条件不错,虽不是大富大贵,也是中产阶级,既用不着天天下地干活,也不用操心功成名就,原本可以平静地过完这一生。而且鲁滨逊的父亲其实对儿子要求不高,没要求他成龙成凤。而是和很多父母一样,他希望儿子一生走的都是“平凡之路”。但鲁滨逊基本上算是个不肖子,他是家里三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大哥在战斗中阵亡,二哥离家出走,相当于在他家就他这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流落荒岛了。
鲁滨逊的梦想是出海,但他的梦想却充满了不专业。他不是职业船员,只有兴趣,没有经验。恰似一个孩子特别想当歌星,想去跳舞,但是他五音不全,四肢不协调,这样的梦想确实是“梦”,而且都是凭空“想”出来的。有梦想还想有奇迹,还是要靠学习。
很多人对某些事物不了解,但是还感兴趣,新鲜劲儿过去了,就不再感兴趣,甚至对曾经喜爱的事物恶心也成了一种常见现象。我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吃“金拱门”的薯条,天天吃,顿顿吃,突然有一天我恶心了,开始悔恨自己错过了别的美味,更悔恨自己“金拱门”一样的身材。有个成语叫“过犹不及”,说的就是当时的我和还没有流落荒岛的鲁滨逊这样的人,因为太年轻,没有自制力。
笛福在设定流落荒岛前的鲁滨逊的时候,给读者一种鲁滨逊并不喜欢航海,只是喜欢挣钱,或者不愿意在家里待着的感觉。因为在当时的欧洲,航海是最挣钱的事业,还不用回家,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鲁滨逊流落荒岛之前,失败了好几次,即便是中间出海失败被卖作奴隶了,回家之后甚至都决定打死也不出去了,可是过两天他又开始心里发痒,忍不住跑出去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可惜等待鲁滨逊的是一场说走也走不了的旅行。
鲁滨逊计算他一共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按说这个时间可不短,说明人类的生活还是需要相互依存的,独自生存充满不确定性和危险。很多人憧憬世外桃源,特别希望能流浪到一个自己说了算的地方,但鲁滨逊的故事告诉你,真给你一个荒岛,你也造不出一个天堂。鲁滨逊为了应对未知的危险,在自己的小岛上建造了一系列的防御工事,但我想这里面有个明显的问题:鲁滨逊在流落荒岛的这些年里,很少洗脸洗澡,肯定蓬头垢面,那你说别人看到他,到底谁更害怕谁?很多人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鲁滨逊好厉害,一个人流落荒岛近三十年,活得风生水起,真是太励志了。
但是仔细想想,英国在完成了工业革命之后,对其他国家都做了些什么?其实和鲁滨逊性质差不多,都是跑到没有自己人的地方,把当地的风土人情同化成自己国家的风俗习惯。鲁滨逊降服了星期五,改造了小荒岛,传播了基督教,这不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侵略小岛吗?那鲁滨逊的故事为什么看上去没有那么不顺眼呢?这是因为读者觉得这个小伙子真可怜,一不小心流落荒岛,随时可能去见上帝而不用祈祷上帝。但是没想到他活下来了,坚忍不拔,顽强不屈,这种好的品格难道不值得赞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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