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石刻叙述的故事(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

当这时候,安努与恩利尔为人类福社计,命令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漠拉比,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不凌弱,使我有如沙马什,昭临黔首,光耀大地。

——《汉漠拉比法典》

(注:安努:天神,恩利尔:地神,沙马什:太阳、光明及审判之神)

古巴比伦王国位于两河流域,其疆域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伊拉克。公元前1792年,汉读拉比成为古巴比伦国王。他是一位很有才干的君主,勤于朝政,关心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使巴比伦日益强盛,最终统一了两河流域,建立起强大的奴隶制帝国。

古罗马石刻叙述的故事(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1)

古罗马石刻叙述的故事(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2)

在统一以前,两河流域各城邦都有自己的习惯法和成文法,并且差异很大,为了消除法律不统一的混乱局面,汉漠拉比决定制定一部通行于全国的法律。他吩咐臣下研究吸取两河流域各城邦法律的精华,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编制一部法典,并下令把法典刻在石柱上,竖立在巴比伦马都克大神殿里,以使众人皆知,一体遵循。后来埃兰人攻占了巴比伦,便把刻着《汉读拉比法典》的石柱作为战利品带回到了国都苏萨。这就是这部法典为什么会在苏萨遗址中被发现的原因。

《汉谟拉比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序王尼克美帕判决言部分大肆宣扬汉漠拉比王的功绩,声称他是奉了神的旨意来治理国家、统治人民的,表现出浓厚的“君权神授”色彩,与石柱的上半部分浮雕正好相照应。正文共有282条,基本结构为:第1~5条:法院与诉讼,第6~126条:财产关系;第127~193条:婚姻、家庭和继承;第194~227条:损害赔偿;第228~282条:劳动和劳动工具。正文部分涉及民事、刑事、诉讼等领域的基本问题,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其内容之丰富,体系之庞大,在人类早期法中实属罕见。在结语部分,汉漠拉比告诫后人要严格遵守这部法典,不得曲解、变更和废除,否则要遭受神的惩罚。

古罗马石刻叙述的故事(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3)

古罗马石刻叙述的故事(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4)

《汉谟拉比法典》是一部典型的奴隶制法典,其突出特点是确立了社会各阶层不同的法律地位,以维护奴隶制的统治秩序。法典将巴比伦居民分为自由民(包括奴隶主和一般自由民)和奴隶两部分,不仅奴隶主和奴隶之间地位不平等,自由民内部也有不同的等级。奴隶被称为瓦尔杜姆(意为“卑贱者”),不被当做人看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权利,仅仅被视为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对奴隶可以任意处置,买卖、抵押、赠予、租赁,甚至杀死。法典又规定,杀死或损伤他人的奴隶,只须向主人承担财产责任。比如奴隶被殴打致死,加害者只需要向主人赔偿1/3明那银子,约等于一头牛的价格。相反,法典对奴隶反抗的压制却是极为严苛的。奴隶如果不承认他的主人,只要主人拿出他是自己奴隶的证明,这个奴隶就要被割去双耳;任何人帮助奴隶逃跑或藏匿逃亡奴隶,都要处死;法典甚至规定奴隶打了自由民的嘴巴也要处以割耳的刑罚。在自由民内部,不同等级的社会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也是不同的。自由民分为两个等级,上层叫做阿维鲁(意为“丈夫”),是具有巴比伦公社社员资格的人,包括国王、大臣、僧侣、贵族,也包括自耕农和手工业者,他约们享有完全的权利。但是有的自耕农和小生产者可能因为还不起债而随时沦为债务奴隶。下层叫做穆什根奴(意为“小人”或“顺从者”),是指失掉了公社社员资格或外来的、依附于王室经济的人。穆什根奴在法律上的地位比阿维鲁低,但是由于某些穆什根奴跟王室有密切联系,因而实际上也享有很多特权。因此,阿维鲁和穆什根奴的上层是奴隶主阶级,其下层则常常分化为奴隶。

《汉谟拉比法典》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规定的刑罚带有某些氏族制度的残余,体现出一定的原始性和野蛮性。古巴比伦王国中有大量的自由民,对自由民内部侵犯人身的行为,法典规定实行同态复仇和血亲复仇的原则。同态复仇,通俗地说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方被打断了腿,就要把对方的腿也打断;被打掉了牙齿,就要敲掉对方的牙齿:被打瞎了眼睛,对方就要同样以被打瞎眼睛作为赔偿。血亲复仇则更为野蛮,是要让犯罪者的亲属或所在的公社负连带责任或代为承担责任。比如法典规定,如果房屋因建筑结构不坚固而倒塌,压死了房主的儿子,那么建筑师就得拿自己的儿子抵命命如果抓不到盗窃犯,则盗窃发生地点或者其周围的公社及长老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不过同态复仇和血亲复仇只适用于地位平等的自由民内部,对奴隶则是不适用的。伤害奴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微乎其微,至多赔偿一点钱财了事。

除了社会等级和刑罚原则以外,《汉谟拉比法典》在财产、债务、婚姻家庭、法院组织和诉讼等方面都有比较详备的规定。依靠着这部法典,汉漠拉比时代的巴比伦社会,成为古代东方统治最严密的奴隶制国家。

古罗马石刻叙述的故事(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5)

古罗马石刻叙述的故事(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6)

现在,镌刻着《汉读拉比法典》的石柱存放在巴黎市中心的卢浮宫里,每当游客们经过瞻仰之时,这根石柱就好像在默默向人们讲述着那个近4000年前的古代社会里的故事,讲述着汉读拉比王的丰功伟绩。

古罗马石刻叙述的故事(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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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形文字法.

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城的早期居民创造的、以模形文字复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楔形文字是起源于古代西重两河流城南部的一种古老文字,因字型上粗下细,形同木头楼子而得名。楔形文字法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楔形文字法中的《乌尔纳姆法典》是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读拉比制定的《汉漠拉比法典》是楔形文字法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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