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所得退税(知名灵活用工平台发布通知)

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所得退税(知名灵活用工平台发布通知)(1)

将按20%的税率为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缴纳个税。

年底了,大家都异常关心各自收入、尤其是年终奖金收入该如何缴税。近日,某知名灵活用工平台发出一则外籍人士收入缴税调整的通知引起新税网关注。

通知指出,“针对港澳台、外籍人员的收入需按劳务所得进行完税。”该通知明确表示,“为响应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发《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的调整。如此这般,该公司将按20%的税率为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缴纳个税。这样缴税是否合理呢?或将对外籍人士在我国产生哪些影响?

外籍从业人员或将流失?

我们知道,《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七条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原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外籍人员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在2019到2021年的三年内可以在原有税收优惠政策与现有专项附加扣除之间做出选择,三年后则统一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这样一来,既为外籍个人适应个税新政留下了足够的适应期,在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外籍人员与本国居民的税收公平。

其实自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关于外籍个人津补贴政策是否延续的讨论,就引起了外籍个人和相关企业管理层的关注,因为这直接影响着全球外派人员的成本支出,也有可能加剧外籍人员的迁徙。据了解,目前在华工作的外籍个人大多是跨国集团总部派遣,如果外籍个人津补贴免税政策到期不再延续,那派遣人员的预算成本就会提高。出于对成本控制的考虑,未来这些企业总部可能会审慎规划员工派遣事宜。而今年3月,在上海美国商会调查的102家企业中,近70%的企业表示,新规定将加大把高素质外国人才引进上海的难度。

上海美国商会在调查报告中表示:“这可能对上海主要商业中心的地位产生影响,比如在金桥和虹桥等地,有着许多外籍人士生活和消费。”在上海年营收超过1亿美元的跨国公司中,约有39%表示,他们会考虑将部分办事处迁至税收政策更优惠的中国其他城市,如香港。有36%的人会考虑迁移到另一个国家。

高端、紧缺人才税收优惠

目前外籍个人津补贴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是非中国国籍的人士。相比大湾区和自贸港等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外籍个人的这一政策门槛普遍较低,该政策实施三年以来,也一度被市场认为具有超国民待遇。但是,我们国家在自贸港、大湾区,以及个别区域,对外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还继续保留一定的优惠政策。据了解,目前外籍人员呈现急速增加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芯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这些领域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较大,结合中国目前的技术和战略储备情况看,国内技术人员尚不能对此形成替代。比如海南自贸港对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中,政策将3万元个人所得税作为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的基点,意味着能够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高端人才”按照薪酬税收标准都是“高层次人才”。

而在两年前,广东省财政厅就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明显降低了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的税负水平,对大湾区广聚英才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据了解,仅2020年,广东省税务局受理大湾区境外人才个税补贴申请8979人,补贴金额26.6亿元,外籍人才人均税负率从将近30%降为15%。

今年8月,深圳市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当下,如日中天的深圳市足球俱乐部近日锁定目标冲亚冠,就是能在转会市场上将卡尔德克、阿奇姆彭、瓦卡索三名外援揽入怀中。这正是因为球队有其他城市没有的优势进行补强——球队所处的大湾区对外籍人才有税收优惠政策,深足的外援就以境外高端人才的身份加入球队享受这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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