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不受执行情况的制约(被执行人虽已履行义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袁乐,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拒执罪不受执行情况的制约?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拒执罪不受执行情况的制约(被执行人虽已履行义务)

拒执罪不受执行情况的制约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袁乐

2016年11月,王强(化名)向他人借款9万元,但是到期后并没有归还。债主多次上门催讨,马某也一直以没钱为借口逃避债务。

今年2月,债主一纸诉状将马某告上了法庭,浙江省湖州市吴兴法院判决马某返还9万元借款及逾期利息。

马某拿到判决书后不为所动,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并且还一通操作来逃避执行。

典当汽车再消费

距离收到判决书已经三个月过去了,马某依旧没有还钱。5月,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前,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轿车质押给了典当行,拿到这笔当金后,马某丝毫没有将这笔当金用于还款的意思,而是欢欢喜喜去消费寻乐了。

放弃房产来哭穷

因为迟迟不还钱,原告向吴兴法院申请执行。马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后,才意识到法院对他动起了“真格”。但是,他不但没有乖乖归还借款,还动起了歪脑筋。他想到自己和妻子名下还有一处房产,为了逃避执行,他主动放弃,将房产转移至妻子个人名下。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马某一直向执行法官哭穷,谎称自己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之后,马某这一系列逃避执行的行为造成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历经4个多月,在法院的执行高压下,最终马某于9月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履行完毕又判刑

吴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马某曾有犯罪前科,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已经履行全部执行义务,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都必须坚决执行。申报财产是被执行人所要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拒绝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法院都可以根据情况认定拒执罪。

本案中,在法院判决其归还借款后,马某仍将名下的轿车质押给典当行,虽然该行为发生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前,且没有转移轿车的所有权,仍属于逃避执行的情况。

同时,在执行中,马某单方面放弃个人房产,属于有财产履行但拒不履行的情况,导致了法院无法执行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即使其后来已经履行全部执行义务,也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6个月刑罚。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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