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右转不让直行谁的责任 十字路口都直行
大家都知道开车过十字路口要看信号灯,
但是如果遇到没有信号灯的路口,
该怎么过?
不巧与其他方向的车发生碰撞或刮擦事故,
怎么办?
谁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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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川一外卖小哥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汇龙东二路从文理学院方向往学府美墅方向行驶,行驶至永川区人民东路公安局十字路口时,与沿人民东路从公安局方向往悦城方向行驶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外卖小哥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发现,外卖小哥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但有让行标志的十字路口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优先让小型汽车通行,造成此次事故主要原因,因此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汽车驾驶人杨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此次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了解,
请看下面示意图。
1
右侧车辆先行
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没有交通标志、没有标线的交叉路口,前进方向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如下图所示,黑色车要让白色车先行。如果这个发生碰撞,黑色车负全部责任)
2
有让行标志的一方,必须让行其他车辆
当前进方向有让行标志,必须停车,让其他车辆先行通过。不然发生事故,让行方车辆全责。(见下图,白色车必须让黑色车先行)
4
左转让直行先行
如果一方直行,另一方左转,那么左转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先行。(见下图,黑色车辆要避让白色车辆)
4
右转让左转先行
一方右转,遇一方左转进入同一方向车道,则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先行。(见下图,黑色车辆要让白色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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