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喜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成立)
齐鲁网临沂1月14日讯1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揭牌仪式举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连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恩坤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揭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陈建光主持揭牌仪式,局机关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此次改革整合市环境保护局、山东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市煤炭工业办公室)承担的推行清洁生产相关行政职能,以及兰山、罗庄、河东3区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农业局的相关职责,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等工作。
各县根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参照市级做法,将县生态环境部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林业主管部门;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职责划入县生态环境部门。
根据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整合组建各县(区)及市属功能区分局,均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
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山东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
自1973年至2019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先后经历了9次机构沿革:
1973年2月,临沂地区革委会成立“临沂地区革委会‘三废’治理办公室”。
1974年9月,“临沂地区革委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成立。
1978年5月,临沂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隶属临沂地区计划委员会。
1984年12月,机构改革时,“临沂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临沂地区建设委员会”,为二级机构。
1988年5月,“临沂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升格为一级局建制,归口地区建设委员会。
1989年9月,“临沂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改称为“临沂地区环境保护局”。
1991年12月,“临沂地区环境保护局”列行署工作部门序列。
1995年6月,临沂地区撤地设市,原县级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上划地区环境保护局,原地区环境保护局改称为“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并在兰山、罗庄、河东三区设立环保分局。
2019年1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成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