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武松的10个故事(闻说度牒朝夕到)

题记:闻说度牒朝夕到——邹浩《临江仙》

《水浒传》第八十二回《梁山泊分金大买市 宋公明全伙受招安》里梁山好汉收拾赴京朝觐皇帝之时,『军马在路,甚是摆的整齐』:

前面打着两面红旗:一面上书『顺天』二字,一面上书『护国』二字。众头领都是戎装披挂,惟有吴学究纶巾羽服,公孙胜鹤氅道袍,鲁智深烈火僧衣,武行者香皂直裰,其余都是战袍金铠,本身服色。

后来宋徽宗命殿头官传旨,教宋江等各换御赐锦袍见帝:

殿头官领命传与宋江等,向东华门外脱去戎装带,穿了御赐红绿锦袍,悬带金银牌面,各带朝天巾帻,抹绿朝靴。惟公孙胜将红锦裁成道袍,鲁智深缝做僧衣,武行者改作直裰,皆不忘君赐也。

征辽回朝之后,也有一个类似的场景:

皇上看了宋江等众将英雄,尽是锦袍金带,惟有吴用、公孙胜、鲁智深、武松,身着本身服色。天子圣意大喜,……

除了吴用、公孙胜之外,梁山好汉中装束特别的就是鲁智深与武松,这是因为他们特殊的出家人身份,说起这个身份,我们不妨从头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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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让鲁达有一个安身避难的处所,赵员外推荐鲁达到五台山文殊院出家为僧。

鲁智深那时候还叫鲁达,赵员外想要为因为三拳打死镇关西而被官府悬赏一千贯通缉的鲁达找一个安身避难的地方,想到了将他剃度为僧的办法,正好赵员外现成已经『买下一道五花度牒』——补充一句,五花度牒的五花指的是官府的花押,就是代表着官府的认可,所以鲁达慨然应允『洒家情愿做了和尚,专靠员外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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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因敦煌文献中的度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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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因敦煌文献中的度牒,图2。

鲁达于是就上了五台山,在文殊院剃度出家,变成了鲁智深,关于这道度牒,后续的操作是这样的:

首座呈将度牒上法座前,请长老赐法名。长老拿着空头度牒,而说偈曰:『灵光一点,价值千金,佛法广大,赐名智深。』长老赐名已罢,把度牒转将下来,书记僧填写了度牒,付与鲁智深收受。

毫无疑问,鲁智深拿到的是空白的真度牒,完成出家手续包括将法名填写在这份度牒之后,度牒交付本人收执,从官方管理制度这个意义上,鲁智深虽然严格来说在戒律等方面存在瑕疵,但是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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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展示的雍熙二年的度牒,实际或恐怕是戒牒而非度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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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二娘台词:阿叔便应了他的名字,前路去,谁敢来盘问?

武松的情况则有所不同,我们也来看看《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 武行者夜走蜈蚣岭》中的孙二娘的一段话:

二年前,有个头陀打从这里过,吃我放翻了,把来做了几日馒头馅。却留得他一个铁界箍,一身衣服,一领皂布直裰,一条杂色短穗绦,一本度牒,一串一百单八颗人顶骨数珠,一个沙鱼皮鞘子,插着两把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这刀时常半夜里鸣啸的响,叔叔前番也曾看见。今既要逃难,只除非把头发剪了,做个行者,须遮得额上『金印』。又且得这本度牒保护身符,年甲貌相,又和叔叔相等,却不是前缘前世?阿叔便应了他的名字,前路去,谁敢来盘问?这件事好么?

很明显,武松为了『逃灾避难』,采取的方式是便应了与自己年甲貌相』『相等的头陀的名字,也就是说,武松是冒名顶替,在法律关系上,这个度牒对应的本该是这个已经过身的头陀——套用鲁智深的情形,当初的流程是将这个头陀的法名填写在这份度牒上并交付其本人收受。

然而,不管怎样,初心只是『安身避难』、『逃灾避难』的鲁智深与武松从与度牒结缘之后身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无论是真和尚(鲁智深)还是假行者(武松),他们本人也都逐渐自我认同自己的这个新身份,从某种意义上,不啻是获得了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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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梁山之后,鲁智深与武松始终以僧人与头陀的装束示人。

更有意思的是,从鲁智深与武松故事中的重要道具度牒,我们不难发现草蛇灰线中显露出来的宋朝的法律制度。

度牒其实就是唐朝与宋朝时期官府通过礼部下属的祠部发给出家僧尼的凭证,凡有度牒的僧尼得免地税、徭役,换一种角度,从国家法律意义上,有度牒的才是官方认可的僧尼。

众所周知,因为度牒对应免税的福利待遇,所以其中是内涵了经济价值的,早在唐代,官府就通过出售度牒获得的收入以充军政费用,比如天宝年间为了募集军费就举行过这样的卖度牒活动,而到了宋朝,度牒的经济属性愈加强化,实际上变成了某种有价证券,价格也会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发生波动,甚至为了抑制炒作,朝廷给度牒规定了法定的价格。

随便举两个例子,宋英宗治平年间,陕西转运司用朝廷赐予的度牒千道出售获利,将所获收益用来籴谷赈济;宋哲宗元祐年间,知杭州府的苏轼申请朝廷赐予度牒百道疏浚西湖;这都是度牒具有经济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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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堤春晓的美景,最初肇端于用度牒充作的疏浚西湖工程经费。

一百道度牒对应的金钱就可以用于开西湖这样的大工程的工程费用,可见度牒的价格是很高的,大财主赵员外买下一份五花度牒,也正是他这样的土豪才有的壕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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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度牒在某种意义上等价于金钱。

回到《水浒传》,按照小说时代背景宋朝的法律制度,鲁达接受赵员外赠与,通过合规的宗教仪式填写了自己的法号,然后又由本人收执作为身份凭证,意味着这个度牒从未使用到使用进行时一直是合法有效的——鲁智深能够正常出家,并且还跑到首都所在地东京开封府的大相国寺,并不意味着出了家就能免除之前犯下的刑事罪,只是因为当时信息传播与侦查的体制都无法与现代相比,没人去认真追究而已——而武松拿到的度牒严格来说是孙二娘杀人劫财的赃物,而且更主要的是,随着度牒主人的死去,这个度牒实际上已经是无效的了,所以武松不但是冒名顶替,而且是拿着一个无效的法律文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这意味着这个度牒从未使用到使用进行时一直是非法无效的。

有朋友要说了,花和尚鲁智深与行者武松都已经先在二龙山后在梁山落草为寇了,你再讨论合法非法还有什么意义吗?!这个质疑谈古论金有不同看法,两人当然已经有了别的案底,但是一码归一码,从宋朝法律制度的角度分析度牒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还是很能说明宋朝法律制度本身的规则的。

南宋郑克所著《折狱龟鉴》中记载了宋初名臣张咏(张乖崖)担任知江宁府时候明察秋毫识破假和尚的故事,这位所谓的『和尚有正儿八经的度牒,度牒显示出家多年,但是张咏发现他的额头还留存着扎头巾的痕迹,这显然不是剃发多年的人,一番盘问,此人不得不承认了他最近在路上杀死一名同行的和尚,夺取了和尚的财物和度牒,为掩盖杀人劫财的罪行,自己剃去头发,假扮和尚,不料最终没逃过张咏的火眼金睛,在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落入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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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狱龟鉴》是宋朝侦查类文集的集大成者。

杀人劫财案件之外,对这个人而言,所得到的度牒其法律性质就与武松拿到的那份度牒一样,也就是从未使用到使用进行时一直是非法无效的。

前面本文提到的申请度牒作为工程经费的苏轼本人就有方外的朋友,他有个和尚朋友法名道潜,这位和尚年幼时候以能背诵《法华经》剃度为僧,可以说是通过自己的才能本领获得的度牒,没有花钱,后来因为与苏轼交好,道潜也受到牵连——新党吕惠卿的弟弟吕温卿时任浙东转运使,他蓄意罗织罪名打击苏轼的友人,经人告发,又查验度牒,吕温卿发现道潜原来的法号是谈修(也有说是昙潜),现在的法名则是苏轼所改,便以此作为罪名勒令道潜还俗,并给予『编管兖州』(今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的处罚。

勒令还俗,就意味着道潜的度牒无效了,而『编管』就是将犯罪者谪放远方州郡,编入该地户籍,并由地方官吏对此加以管束,道潜的度牒使用过程中或许有瑕疵,但是这个处罚显然是受到苏轼的牵连,罚不当罪——道潜后来得到曾布的帮助才受诏复还,再次削发为僧,这是后话,我们在这里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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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时期修订颁行的《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这个情况我们可以引申到鲁智深的故事,鲁智深的度牒诚如前述从未使用到使用进行时一直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作为二龙山老大与梁山第十三条好汉,根据神宗熙宁四年(1071)颁行的《盗贼重法》,他涉及谋反、杀人、劫略、盗窃等从重从严处罚的罪,如果落入官府之手,肯定也是要勒令还俗的,因此他的度牒的有效性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在法律意义上危如累卵。

我们回到文本本身,根据《水浒传》中宋徽宗招安梁山诸人的诏书内容:

将宋江等大小人员所犯罪恶尽行赦免。

所以鲁智深与武松之前按照宋朝法律所犯的『罪行』都被赦免,而他们即使在皇帝面前,也是身着『烈火僧衣』、『香皂直裰』等所谓『本身服色』的,但是度牒的法律状态与此不是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此情况下,鲁智深的度牒继续其合法有效的状态,而武松的度牒却还是原先的非法无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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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坐化的时候身着御赐僧衣,某种意义代表朝廷对其身份的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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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坐化而武松寿至耄耋,也许反映了作者对他们修为不同的认知。

直到『鲁智深浙江坐化』之后,武松『自此只在六和寺中出家』,他还是没有真正合法有效的度牒的,但是一来武松被朝廷封为『清忠祖师』,自然没人追究他,二来武松『将身边金银赏赐都纳此六和寺中陪堂公用』又有后来的『赐钱十万贯』,要解决度牒问题应该也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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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台词:武松对敌有功,伤残折臂,现于六和寺出家,封清忠祖师,赐钱十万贯,以终天年。

水浒传中武松的10个故事(闻说度牒朝夕到)(14)

国博所藏宋代佛教造像。

回过头来,在宋朝,度牒能够作为有价证券或者直接作为货币使用,前提是此时度牒还是空白的,一旦度牒填上法名,就只能由持有人本人使用,是身份证明兼免税免役凭证,而不再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流通工具;同时,度牒只是『身份证』而不是『护身符』,不但不能免去出家之前所犯的罪(如果有),如果新犯了罪连僧人身份都可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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