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大姓通婚(古代严禁同姓通婚)
大张和小张经历了爱情马拉松,终于跑到终点,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步入婚姻殿堂,相互佩戴戒指
“咔!重新来过,你们两个人是同姓,不能结婚。”
“大哥,不要闹好不好,你这一声,吓的我一身冷汗,这是现代社会了,哪里还有这样的规定啊,你是在做梦吧?”
“呵呵,这是现代社会了,我给忘了,你们继续。”
哎!尴尬啊,竟然忘记这是现代社会了。
在现代社会,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因此,并没有规定同姓不能结婚。而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医学水平的发展,人们观念发生了改变,更有甚者对近亲结婚也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不能把孩子遗传病方面的问题作为限制近亲结婚的理由。
其实,同姓不能结婚和近亲禁止结婚都是在古代就出现的,只是在后来同姓不能结婚这条禁止被废除了。
在那个时代,谈恋爱之前一定要问清楚对方的姓氏,可别稀里糊涂的跑完了爱情马拉松,知道对方的名字之后,彻底傻眼了,那也就只能找个地方安安静静的哭一会了。
“我想静静。”大概也就是在这个时代出现的吧。
既然说到了这里,我们言归正传,来说一说古代的婚姻制度,看看到底哪些情况是禁止结婚的?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组成社会最不可或缺的部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部婚姻史就是社会变迁史的缩影。
结婚的小人偶
在古代,人们还没有明确意识到婚姻制度的情况下,婚姻的禁忌已经萌发。
中国古代的禁婚制度从先秦时代开始,经历秦、汉、唐、宋、元、明、清的发展和完善,内容相当丰富,与各个时代的伦理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因素密切相关,是特定时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
近亲不婚的起源
《吕氏春秋》中记载:“其民聚生群处,知其母不知其父。“
《商君书·开塞篇》也说:“太古之民兽居群处,不知夫妇匹配,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这都是在说人类男女之间本来也没有什么禁忌,在远古母系社会时代,人们的婚姻是杂乱无章的。
之后由于群婚制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社会开始对群婚制有了一些限制,早期婚姻制度的表现是伏羲氏建立了一些婚姻制度。后来随着社会组织的出现,划分长幼尊卑,同辈的男女之间是可以通婚的,不同辈之间的男女不能通婚。
《礼记.大传》中也记载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乎?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由此可见,古代婚姻注重辈分这是事实。即使在母系社会的群婚时代,结为夫妻的都是同辈之间的男女。
古装剧照:步入婚姻殿堂
这一点,在当时的社会中规定的比较严苛,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存在了,不同辈分是可以通婚的,甚至有些都差着好几辈呢。
再到后来,这一种制度扩展到了亲族之间,最初是同母的兄弟姐妹禁止通婚,而后又发展为氏族内部不准通婚。
从生物学的角度讲,这一制度的出现,避免了氏族内血亲之间的通婚,促进了种族活力的增长。没有血缘亲属关系婚姻的后代在体力上和智力上表现的更加健全。
古装剧照:中国古代结婚仪式
此外,婚姻常常作为政治联姻的手段。因此,得到权利者和失去权利者,在婚姻血族关系方面也需要特别注意。
在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血缘关系对生育会产生影响,近亲不能结婚,禁婚制度的雏形也在慢慢形成。
婚姻的禁忌也由最初年龄辈分发展到血缘种族,而后禁例愈多,扩充至父方或母方有血缘关系的人,不许结婚,即同姓不婚的规定。正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许结婚的制度也越来越多。
同姓禁婚制度的建立及发展
周代之前,夏、商时期同姓结婚的相当普遍。
《礼记·大传》中记载,“丧服到了四世,血缘关系已经疏远,只服缌麻。五世时,以袒免丧服表示血缘关系即将中断。六世以后,亲属关系已断,各家自为一族,不在共事高祖。”
古代穿着婚服的美貌女子
夏、商的制度是允许同姓通婚的,但是周代人们认为,到了五世以后,大宗小宗是从一个家族中分离出来的,看似关系疏远了,但是世系之间还是存在练习,饮食习惯上都没有差别,很难区分是不是同一氏族的人,只要是同出一族的,百年之后也不准通婚,因此,遂将同姓不能通婚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则恪守。
《礼记·郊特牲》所言“夫婚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
在当时的社会,生活环境恶劣,仅靠单体的力量是很难生存的,必须要组建团体,联姻就是当时组建团体最佳的一种手段,为了种族的繁衍壮大和繁荣昌盛,也规定同姓不能通婚。
自周以后,随着文明的发展,为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伦理等级制度,同姓不婚的规定历代相传,成为中国古代禁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春秋战国时期的同姓不能通婚的制度也沿袭西周的禁婚制度,但也有所变化,同姓不能通婚的制度得到挑战,当时功臣赐姓、义子袭姓、避乱改姓、少数民族放弃原姓改从汉姓以及人口增多等因素,导致当时的姓氏混乱,同姓不能通婚的制度也形同虚设。
古代的情侣
秦代的禁婚制度主要继承自西周,但是也有所变化。除了同姓不能通婚之外,秦代禁婚制度所规定,通婚也受血缘关系、年龄和身体条件的限制。
汉代的禁婚制度在秦代禁婚制度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禁止娶逃亡女子为妻的规定。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婚姻制度重视的是门第家世,且严格区分嫡庶。当时世祖豪门控制政权,身份尊卑等级制度森严,也就是通婚要严格讲求门当户对。
唐代的禁婚制度已经达到了成熟的阶段,禁止属于自然血缘因素的关系,包括同姓同宗,虽非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之间的男女通婚。禁止外姻尊卑为婚,禁止与同母异父姐妹为婚,禁止中表为婚等。并且延伸出了由于政治原因的禁婚制度。
再到后期,宋、元、明、清的禁婚制度都是围绕的近亲不能通婚的原则,判断近亲不能通婚的依据依然是同姓问题,
因此,古代同姓不能通婚的制度从西周开始到清朝一直都存在。
结语同姓不婚是宗族关系产生的最直接的礼法效果,从周代开始产生并维持下来,所谓同姓男女之间不能通婚,其实就是指姓氏相同的的男女之间禁止通婚,同姓实质上是就是同祖,有近亲血缘关系。因为当时人们就已经认识到存在血缘关系的男女通婚之后,繁育的后代在体力和智力上都会出现问题。
另外一方面,同姓不能通婚的制度主要是为了政治原因而制定,对外是加强对异姓部族的统治而制定,通过联姻来维系和异姓之间的政治、军事联盟,加强对异姓的统治。对内是同姓男女通婚容易引起内部相争,导致不同辈分、亲属之间轻慢不敬,最终产生怨恨而导致内乱发生,灭姓灭族,不利于巩固统治。
古装情侣剧照
辛亏现代社会科学和医学迅速发展,能够通过科学手段检查出近亲问题,要是将同姓不能通婚的制度搁到现代社会,那就意味着,已经到达爱情马拉松终点的大小张,爱情故事真的需要重头来过,想想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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