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没保险处理流程(撞伤人后司机不管不问)
这是一位受伤老人女儿的述说。
妈妈被车撞后,交警判定肇事者全责,120将老太太送至医院后,肇事者在急诊室并没有立刻送老人治疗,而是以他们走车险,无法付任何费用为理由,使老人在医院整整坐了一小时后,家属抵达医院才得以治疗!
事故发生第2天,她晚上致电肇事者支付目前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肇事者以此事已委托给保险公司为由,对伤者不闻不问!
事故发生第3天,肇事者直接不接她电话,并且他们从事故当天离开医院后,没有对伤者有任何的主动关怀,还以工作太忙、没有睡好为借口!
碰到这种事,她非常不理解,难道肇事者不该垫付医疗费吗?
一、伤者的医疗费该谁垫付?法律仅规定了垫付抢救费用,并没有规定垫付医疗费用,也没有要求司机或车主垫付抢救费,更别说医疗费了。
以下是《道理交通法》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目前,强制险垫付限额1.8万元,只要交警出垫付通知书保险公司就得垫付,不管责任是否有判。
至于抢救后住院治疗过程中是否垫付医疗费就看个人了,纯属道德层面的内容,当然有能力垫付的也是可以的,只是暂时放在医院这里,终归还是能从保险公司那里拿回来的。
如果采取“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去探望伤者、不接受交警调解、不垫付,说没钱,法律拿你也没办法,毕竟司机也是依法办事。
没办法,她碰到了老司机,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先治伤,好了之后算总账,
二、赔偿流程第三者保险有两部分,强制险和商业第三者,法律明确规定强制先赔,超出部分商业三者险再赔,理赔规则如下。
1、交强险理赔规则
交强险只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有责就限额内100%赔偿,其中交警认定的全责、主责、同责、次责都算有责。
据数据统计,其中80%多的人伤案件都是轻伤案件,只要交警不定肇事方无责,不管其他责任如何定,伤者都能获得100%的赔偿。
只有当伤势较重,医疗费用超过1.8万元,交警的责任认定才会影响伤者所得的赔偿,因为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是另外的赔偿规则。
举个例子:
司机张三不小心碰上了骑电瓶车上班的李四,交警判张三负同等责任,李四住院7天,医疗费花了16000元,其中住院伙食费400元,请了护工照顾了7天,共支付了1050元,住院加在家共病休了15天,误工损失4000元,就医交通费花了100元,电瓶车维修花了300元。
请问李四的保险公司要赔多少钱?
按照交强险的理赔规则,保险公司要100%赔给李四所有的这些损失,计算如下:
- 医疗赔偿=16000 400(住院伙食)=16400元≤18000元
- 死亡/残疾=1050(护理费) 4000(误工费) 100(交通费)=5150元≤18万元
- 财产损失=300元≤2000元
因为总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限额,且张三是有责(同责),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在强制险内100%赔付给李四。
2、商业第三者理赔规则
商业第三者严格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其中又细分为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
双方都是机动车,全责按照100%赔对方,主责按照70%,同责按照50%,次责按照30%。
如果有一方是非机动车,那么机动车方要在上面赔偿基础上多赔10%,全责按照100%,主责按照80%,同责按照60%,次责按照40%。
可见,《道交法》和交强险处处体现了保护弱者的立法精神,让伤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并获得适当的补偿。
知道了伤情,知道了理赔规则,有时,不见得一定要据理力争自己少担点责任,小伤案件,即使司机负次责,也可能100%赔对方损失哦。
那么重伤或死亡案件,责任就非常重要,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三、有哪些赔偿项目可以主张人伤案件的法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在法律上非常明确的规定了。
还规定了受害方可以直接向肇事方承保公司提出索赔,且被保人没有赔偿受害方,保险公司不得赔偿给被保人。以上的规定都是为了保护受害者,具体有哪些赔偿项目可以对号入座。
从她的描述看,老人在医院坐了一个多小时才得以治疗,从侧面得出老人受伤并不是太重,预估可以得这些项目的赔偿:医疗费(含救护车、检查、治疗等),交通费,如果有住院,还有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
司机就一分钱不出吗?
那也未必,如果司机没有买这个险种,社保外用药保险公司肯定要司机出 。
最后
伤者家属当然可以要求司机垫付,但是技巧很重要,既不能太强硬也不能太软弱,能争取尽量争取,争取不到,唯有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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