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针对微商吗(规范微商泛滥电商法要堵住)

2018-12-24 14:33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以中国电子商务的庞大规模,《电子商务法》在8月底正式通过后,就引发了业内热议,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电商法针对微商吗?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电商法针对微商吗(规范微商泛滥电商法要堵住)

电商法针对微商吗

2018-12-24 14:33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以中国电子商务的庞大规模,《电子商务法》在8月底正式通过后,就引发了业内热议。

《电子商务法》的监管对象相当清楚。据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淘宝、天猫、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卖货的卖家,是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围绕微信微博直播平台等社交平台卖货的卖家,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所以,2019年1月1日后,受到影响的不仅有平台商户,也有代购、微商。

最直接的影响基于第十条的这句:“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这种影响,对于不同类型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有差异的。在第十条中,还有这样的表述:“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现实来看,这一条相当于为很多微商留了一个监管“后门”。

活跃于朋友圈的微商一直有着不好的口碑,从卖面膜、卖服装,到卖食品、卖保健品,各种商品良莠不齐。被微商坑害的案例比比皆是。一些消费者从微商那里买到假货进行索赔时,却被微商拉黑,无从投诉。

仅仅作为终端消费者从微商处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已属幸运。有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做了微商三级代理卖面膜。前期没什么人购买,一个月只赚几百元。有一天有人加了她的微信购买一盒面膜。后来这个人又说,想要购买2万块的货物作为公司福利,还支付定金2000块钱。然而她向上级代理买了2万块的货物之后,这个神秘客户就消失不见了。2018年初,有媒体报道,某化妆品公司就是借助这种模式,利用“托”进行诈骗,全国各地有2000多人受骗,涉案金额预计达千余万。

当然不是所有微商都涉嫌诈骗或者网上传销。不过,朋友圈里的很多微商,是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微商的特有业务形态,造成监管难度大,导致不良商家甚至诈骗传销的存活概率增加。

从《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精神来说,对所有的电子商务主体,自然一视同仁。但实际执法中,不同电商主体的业态差异,导致它们对《电子商务法》监管压力的感受也不会一样。传统电商平台有平台主体责任,在监管和规范上会更进一步。以代购业务为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可以通过海关执法力度调整受到制约。但是对于具备某些传销属性的“微商”,实际上监管很难到位。

据相关研究机构调查数据,2016年中国微商行业市场交易规模为3287.7亿元,预计2019年微商规模将近1万亿元;2016年中国微商从业人员数量为1523.2万人,2017年微商从业人员规模达到2018.8万人。如此大的交易规模、如此众多的从业者,其中的违规行为,已经不能视为癣疥之疾。

如何能让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在对微商的常态监管中落到实处?只能是加大有针对性的监管。具有网络传销性质的微商,其特点或规避监管的手段,是利用熟人、朋友圈进行传销,具有虚拟性、隐蔽性、人机人之间的交互性、前所未有的开放性、时空差距的跨越性等特点,蔓延速度快,涉及地域广,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

只有针对违规违法微商的这些特点,在法规细则、司法解释和实际执法中有针对性地堵住“后门”,才能监管到位,消费者才会对移动电商有足够的信任度,移动电子商务才能继续沿着健康发展的路走下去。

通讯员:余布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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