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结构与构成(书法结构的法理)
一.基本构架书法艺术中对汉字结构的再创造,便是结字,结字、结体是一回事。虽然每位书家的结字风格多有不同,但从审美角度看,结字自有一种基本的原则。
1、平行与交叉
汉字的构造,其基本的元素为线,线与线之间的平行、交叉形成字的结构。一般地说,同类线在规范汉字中大多平行,如“鱼”字,横画与横画之间,竖画与竖画之间,撇与撇之间即呈平行关系,但点的形态却为例外,点一般呈外放内收型。譬如说三点水“氵”,其笔势固然由上而下,形态则为一种幅射线,形成向内的趋势。再如火字点,则为另一种形态,起点与后三点构成对立的势,而总的趋势也为内收外放,即相交点在字内。而异形线一般都有直接交叉的现象。如横竖交叉(丰),点横交叉(亢),横撇交叉(又),横捺交叉(戈),竖撇交叉(身),撇捺交叉(来)等等。而线条交叉的现象可分为三种:第一种为直接交叉,如“十”字;第二种为交接,如“人”字;再有便是既未直接交叉,又未交接,但有一种交叉的势,如“八”字。
交叉是使线条趋向中心并构成字的基本结构的主要方法。
2、线的倾斜幅度
横平竖直,在小篆字中可谓不折不扣。隶书时代的横虽已有波磔,但头、尾点基本在水平线上。楷书的横线则已呈上倾幅势。这或许与楷书的用笔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楷书横画用笔多藏头护尾,收笔不出势,顿笔回收,由于顿笔产生一定的形态重量,如保持水平势,线便会下垂。故一定的上倾幅势,正好弥补这一缺憾,在视觉上造成力的平衡。而在隶向楷书的过渡时期,有些横画收笔的顿挫不明显,上倾幅势则相对要小得多。如楼兰出土的《急就章》残纸,横画多平,个别甚至下倾,如“不”字。
楷书横画之所以上倾,是否还与撇画变隶之弧钩方收为尖出有关?由于捺笔相对保持隶意较多,以使具有撇捺画的楷字左右失去平衡,故而将横画普遍上倾,以应捺笔的重滞?我们看到,隶书撇笔重压的目的是与捺相对应,若以楷书撇入隶字,则会觉得不够协调,而若以隶书撇入楷字,不协调感同样存在。但即使在都用楷书点画的字里,如横画水平,而又有捺笔重滞,字的重心便会下垂。
这里我们通过比较已经清楚,隶横因为收笔出锋上扬,故而需要波磔,以求缓势,而且前后点在水平线上下。若势一味上倾,便失去平衡。故不论隶书还是楷书,其点画的倾斜幅势,总与其总体平衡相关联。
楷书的横画形势上倾,连带出某些短竖的相应倾斜。如“臣”字的变化:隶书“臣”字中间的短竖,基本呈垂直状,楷书“臣”由于横画的上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短竖,垂直变为向内倾斜,如保持垂直,则与横画不相协调。另如“如”、“景”、“国”等均是如此。还有如“宀”头,隶书短竖多垂直,楷书则改为点、钩,想必也与横画斜势有关。
从整个汉字发展的历史看,篆、隶、楷书中线的倾斜程度基本呈递增趋势。
行草书为不定则字体,其线条的外在形态比篆、隶、楷变化多端。篆、隶、楷书中的横平、竖直在行草书中较少存在。行书离楷书较近,比草书略规则,草书则基本为曲线,而且,点画之间多连贯,原本的点、横、竖、撇、捺的形相已改头换面。可以说,草书的线基本都呈倾斜状,而且不是直线倾斜。
3、角的性格
由于线与线之间的交叉,形成一定的角度。篆书多圆转少方折,角感不明显,故篆字给人圆融婉通的感觉。草书多曲线少直折,故而性格为流畅曲动。但隶书、楷书及行书由于顿挫转折,形成角度。
上面已经提到,隶书点画除却撇、捺、点具有固定倾斜性格外,横、竖多为平直,而楷书横多上倾,并连带了许多倾斜点画,故楷书的角度变化比隶书要丰富得多,亦即是说,隶书多直角或接近直角的类型,楷书则锐、钝、直角交织在一起。
除结构之外,线形也具有方圆或方圆融合之别。方者坚劲,圆者含融。而某些点画的方圆用笔也影响到结构。如龙门石刻中的点画多有刀痕,而使结构转折的外轮廓多锐利感。
文字结字的角度,虽在各交叉处都有出现,而对其性格构成影响的,主要是一些外角,即作为字的外部特征的角。直角平稳庄重,锐角劲拔俊丽,钝角朴素古拙。而角度较大的锐角也多宽和平静。锐角多新意,锋芒毕露;钝角老成而天真,有古意;直角则四平八稳,少变化。
对照历代名作,汉隶中《礼器碑》、《张景碑》、《孔宙碑》等多平直,结构稳定。《张迁碑》多钝角及角度较大的锐角,结构古拙静穆。楷书中偏于隶者角度较大,天性平稳而有古意,如《静度造像记》、《爨龙颜碑》等;《张猛龙碑》额多锐角,比正文劲利,正文则俊伟;欧阳询、颜真卿楷书多平直,结构稳定匀称,颜《多宝塔碑》则锐气较足。
4、中宫与四边
印刷体或美术字以调匀平稳为结构特征,无所谓中宫与四边。故凡言及中宫者,必是指书法的结字。包世臣云:“字有九宫。九宫者,每字为方格,外界极肥,格内用细划界一'井’字,以均布其点画也。凡字无论疏密斜正,必有精神挽结之处,是为字之中宫。然中宫有在实划,有在虚白,必审其字之精神所注,而安置于格内之中宫,然后以其字之头目手足分布于旁之八宫,则随其长短虚实而上下左右皆相得矣。刘熙载亦云:“欲明书势,须识九宫。九宫尤莫重于中宫,中宫者,字之主笔是也。主笔或在字心,亦或在四维四正,书着眼在此,是谓识得活中宫”。所谓九宫,即将方块以井字格开,分为九格,而中心部位为中宫。就单字而言,一般皆把点画汇向中心,以形成点画之团结,字亦精神集中,稳定自若。
所谓四边,即字之上下左右四面。古人称为八面,大概是指除中宫外的八格,上下左右各有三面,而上与左、上与右、下与左、下与右各有一面重叠。四边向中心聚集,构成中宫与四边的关系。
然而,字之中心在中宫,一般是就楷书而言,而且是以平稳匀称为目的的。而实际上,正如人的中心并不在上下之间的中心而在中上部,而活动中的人之重心则上下左右不定一样,字之中心皆随字形之变而变,正如刘熙载所言“或在字心,或在四维四正”,此才是活中宫。除以平正为目的的中心中宫,我们还可列出偏出中心的中宫类型:
A、重心偏正上。
B、重心偏正下。
C、重心偏左上。
D、重心偏左下。
E、重心偏右上。
F、重心偏右下。
中宫偏离中心部位,使字不再是静态状态下的稳定,而成为与上下左右相呼和的整体运动的一部分。从人的运动形态看,越是复杂而惊险的动作,重心越偏离中心,而人之所以在这种动作中不致倒地,一在于运动的速度衔接,二在于人体自身的调节平衡。前者如舞蹈,后者如杂技或慢动作的技巧舞蹈。在大草或狂草中,草字的独立性有时甚至被连带性所替代,从而形成整体的运动形态;而一些过渡性的字体,如隶楷,虽字字独立,不以线牵带,但其形通过重心的呼和也能产生整体效应。
5、改变、省简与避让
古文字中字的点画形态没有太大的提按变化,隶书有蚕头雁尾,楷书有藏头护尾。但并非所有隶书的横画都有蚕头燕尾,也并非所有的楷书都藏头护尾。许多点画都作过简省,以合整体的主次与疏密。
在行草书中,将点画改变、省简与避让被广泛使用,以符合整体运动变化的需要。
避让不仅体现在点画上,偏旁之间或部分之间的关系也往往存在避让。如“明”、“辉”、“绪”三字均为左缩右伸,“昏”字上展下缩。
6、奇正
在汉字点画中,横、竖为正,撇、捺为侧,这是汉字点画的自然对比状态。但在汉字书写过程中,横、竖之正也只是相对的。如《兰亭叙》中,几乎找不到很平的横画;许多竖笔,也作了倾斜。首行“九”字按常规写横折弯钩时折笔多为直,但王羲之却将之切向内,成弧度。“年”字竖画看上去较直,实际略偏于右,而“岁”上部竖笔,则明显左倾。从王氏书作可知其“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便不是书”的观点。对比冯承素摹本与定武刻本,后者则明显将点画作了平正处理,少了前者的奇感。虞世南、褚遂良摹本也多自己发挥,虽较定武本清畅,但也少了冯摹本那样的“不正之风”。董其昌谓“古人作书,必不作正局,盖以奇为正,此赵吴兴所以不入晋唐门室也。《兰亭》非不正,其纵宕用笔处,无迹可寻,若形模相似,转去转远”。董氏可谓的评,但其自书,亦是难以做到以奇为正。
再如《爨龙颜碑》中,许多相同的点画处以不同的方向与写法,亦便有了对比性,造就了奇的感觉。如“骑”字右部“奇”之两横,一为上扬,多楷则;一为平势,带波磔,而两者之间以中间微妙的两点勾通联系,长横与“马”部下一挑笔相呼应,故奇而又正,丝毫没有造作之感,也无半点不协调)。除却点画的处理之外,偏旁部首等各部分之间的倾斜对应也可造成奇正感。再如《兰亭叙》中,“悼”、“终”、“清”、“群”等字便是如此。
7、平衡与均衡
一字之平衡,并非一定结构均等。结构均等,固然能使字重心平稳,但也导致呆板。而若能在结字上有开合、疏密之变化,又通过某些点画的压阵补势,在整体上也能有平稳感,但结构内部却富有变化。以《兰亭序》为例说明之:首字“永”,左部两笔画紧靠,右部则分开,而以捺笔之重求得呼应;“集”字中横紧贴上部,下部空间较多,故右点较长以压势,总体也就平衡;“激”字“方”压低缩紧,中部较密,而以长捺之舒展取得总体的稳定(。当然,《兰亭叙》中许多字需上下左右联系起来分析。如首行“初会”两字,“会”进入“初”的领域;“癸”处于“在”、“丑”之间,而不见拥塞,实是因“会”的呼应。当然这已属于章法的范畴,我们将在章法中具体阐述。
而均衡结字,考虑的首要是点画之间的平匀。欧阳询《八诀》有言:“分间布白,勿令偏侧。……四面停匀,八边具备,短长合度,粗细折中。心眼准程,疏密欹正。筋骨精神,随其大小。不可头轻尾重,勿合左短右长,斜正如人,上称下载,东映西带,气宇融和,精神洒落。”观其书,知其言之不虚。王羲之《笔势论》也曾言:“夫学书作字之体,须遵正法。字之形势不得上宽下窄,不宜伤密,密则似疴瘵缠身;复不宜伤疏,疏则似溺水之禽;不宜伤长,长则似死蛇挂树;不宜伤短,短则似踏死蛤蟆。此乃大忌,可不慎欤!”王羲之、欧阳询所言,均为结字之常法,或曰基本之法,而且,着眼点均在单字之上。欧氏着眼于楷书,王氏则讲的初学。欧阳询的实践没有脱出常规,为均衡而均衡。王羲之的创作施之以活,不仅有宽有窄,有密有疏,有长有短,而且,字与字之间也得到有机贯通(尽管《兰亭叙》不如手札般连带,字与字基本分开,但却通过字之形势,求得呼应)。故凡知常法而不知变法者,必为法所累。知常法又能以法入理者,皆妙合天然,乍一看全不合常法,仔细分析却俱得到有效体现。这也是唐后人之所以不及晋人处。
二、结构的俗化——结字法的弊端
“唐人尚法”,谓唐人楷书以法为本也。宋人虽以意代法,力图挽救因法则而带来的俗化趋势,但终不可扭转“法”的潮流。明清人多承元人遗风,以“法”为书法之本,最终导致了“台阁体”与“馆阁体”的出现。至此,因楷法之死而致使书法之死,结字法的后果在培养了一批书家具有坚实的基础的同时,也影响到大多数习书者或写字者们的眼力和手力。以法为终极目的,不知有情有趣,有气有韵,有格有调,使形而上之“道”,降为形而下之“法”。书法固如此,亦便不再是艺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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