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保险为什么这么便宜(告诉你为什么恋爱保险真不靠谱)
你们都给男票女票送了什么礼物呢~为了这个七夕节,各大商家摩拳擦掌,连保险公司也不例外,最新的“恋爱保险”你听过了没?号称3年后结婚将在婚礼上送一万朵玫瑰!
“给您及心上人的爱情保障、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在七夕节的各路恋爱保险中,中国太平推出的“至尊结婚险”的最近很火。这款保险保费为599元,目前的促销价是480元,简单说来它含两项责任和保障:第一,和指定心上人在3年后至10年内结婚,可获得结婚礼金10999元;第二,如果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最高可以获得赔付金额1万元。
“爱情”外衣包装下的意外险其实吧,现在这类所谓的“恋爱保险”花样繁多,但是大多是以“主险(意外险)+多种附加险(婚礼上赠送玫瑰花/钻石/礼金等)”保单设计模式推出,在互联网渠道销售。由于本质是意外险场景化,依然属于意外险范畴。以安心保险公司承保的“恋爱保险(钻石版·克拉之恋)”、长安责任保险承保的“长安爱情保险”、中国人寿承保的“恋爱保险”以及太平财险的“结婚险”四款产品为例,这四款产品均显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如“结婚险”全称实则为无忧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长安爱情保险”实则为长安个人意外身故保险。从保险业的专业角度来看,单从产品形态来说,其实它不过是一份常规的意外险再加一项保险服务的保险产品,而且其中的意外保额是相当低的。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首先,热恋中的情侣购买“爱情保险”,不能将对方作为受益人。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的指定受益人必须是直系亲属。一般保险公司在遇到“爱情保险”理赔时,会要求受益人提供如结婚证等证明文件,如果仅仅是男女朋友,不存在法律关系上的保险利益,其“爱情保险”当然是无效的,就算互相指定为受益人也是无效的。其次,参与联合寿险的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不幸,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后,该保险合同即终止。据了解,这种碎片式网销产品此前也有一些,但都只是起初大受追捧,少有长期运作的。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相关保险公司目前也期望借助互联网渠道进行小规模测算,目的在于日后补足这种新型产品的定价因素。
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保险”仍待试验?
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保险”是以婚姻维持年限作为约定的给付条件之一,如果离婚,则不给付保险金或者对被遗弃的一方支付一定的保险金。国外的“爱情保险”产品,比较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就相当于破坏了保险合约的保证,将由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日本、英国还有一种夫妻婚姻险保障是为养老金准备的,期限是20年,20年后夫妻双方还没有分开,就能获得一笔钱用于养老。
据了解,国内曾经有款被业内认可为“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保险,即1996年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 “金婚银婚保险”,夫妻双方各投保100元,除了享受2000元意外伤害保险金外,如果婚姻维持到20年至50年,可以领取500元到6800元不等的夫妻恩爱保险金。保险推出后,销售火爆,不过两年后就被取消。今年到了兑现的时间,目前该保险公司到底是赔是赚,还没有对外披露数据。
行业人士表示:“其实国内的‘爱情保险’,本质上就是重疾、意外、养老、分红等传统保险产品,加上‘爱情’因素以及节日营销推广,会更加好卖。不过,保险公司是商业行为,也要考虑成本。”
目前,以至尊爱情险为例,有人专门测算过,如果投保人和被投保人三年后结婚概率超过2.7%,保险公司就难以盈利。虽然现在国内仍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保险,但并不妨碍以爱之名,选择适合夫妻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保险产品购买方式。
国内的多是分红型寿险,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婚姻持续的时间越久,能获得的收益就越多,在婚姻纪念日时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奖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婚姻的黏合剂。
这些保险的利益是在被保险人遭遇意外身故后实现,将保障留给家人,更能体现夫妻双方一生一世为对方着想的爱情承诺,同时,相比相同条件下的同款产品,用联合寿险的形式购买,保费要便宜很多。
所以啊,看来目前的很多新型的“恋爱保险”都是打着爱情的营销噱头让人买买买,其实它还算是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型产品,实验意味浓厚~话说,感情上的事比较复杂,也许今天还在秀恩爱,明天就会闹分手,说保险还真是难啊!还不如多学点理财知识,理智分析,别被披着爱情外衣的各类营销产品带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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