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方言喝水(博爱方言中的古汉语遗存)
过年少不得饮酒。不饮时为醒,少饮为醺,饮多为醉,醉而乱为酗,多而病为酲——这是指喝酒的状态而言。
在博爱人的喝酒语境中,还有一个词“酘”。若某人头天晚上喝多了,有点“酲”的状态,第二天又赴酒宴而又呈现不想喝的情况,酒桌上一定会有人劝道:少饵点,将一酘就过来了。
酘,一音dou,一音tou。我们博爱人读第二音。
它一义指酒再酿,一义指饮酒多,次日须再饮方适,酒后再饮为酘。元曲《朱砂担》:“前面有个小酒务儿,再买几碗酘他一酘。”
有时候,饮酒多的第二天再饮酘一酘,也还确实有效。喝酒人都知道的。
博爱县的历史渊源
博爱县1927年从沁阳分出设立,取孙中山先生倡导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中之博爱,设置博爱县。
历史上,博爱县在夏朝隶属覃怀地,商代属畿内,周武王时属野王邑。
战国时先后隶属郑、晋、魏、韩国。
秦属野王县。
西汉初属殷国,汉高祖二年(前205年)属野王县,东汉属河内郡。
三国时属魏冀州河内郡。
两晋属司州河南郡。
隋朝属河内县。
唐武德三年(620年)设太行县(县治清化镇)。武德四年废太行县并入河内县。
宋、元、明、清属河内县。
民国2年(1913年)河内县更名沁阳县。
民国16年(1927年)8月冯玉祥主豫时,根据吉鸿昌将军的呈请,将沁阳县东北部丹河以东四乡一十五图和崇下乡四图的部分村庄划出,增设博爱县,县治清化镇,直属河南省辖。
1938年至1945年日军侵占博爱时改为清化县。
1949年8月平原省建立,属平原省新乡地区辖。
1952年平原省撤销,属河南省新乡地区辖。
1954年归焦作市辖。
1960年10月并入焦作市,取消县建置,设城关、阳庙、金城、界沟、红旗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恢复博爱县建置,仍旧归河南省新乡地区辖,"文革"期间一度有红卫县之称。
1983年9月1日后归焦作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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