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有拆迁赔偿吗(外嫁女是否应当享受相关拆迁权益)

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外嫁女是否享有安置补偿的权利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于“外嫁女”是否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以及能否享受与普通村民同等获得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并未作出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有拆迁赔偿吗?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有拆迁赔偿吗(外嫁女是否应当享受相关拆迁权益)

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有拆迁赔偿吗

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外嫁女是否享有安置补偿的权利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于“外嫁女”是否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以及能否享受与普通村民同等获得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并未作出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

外嫁女在遇到征地或拆迁时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村集体给出的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下面分几种情况来讨论一下

一、拆迁过程中,外嫁女已经出嫁,但户口还留在本村

户口在拆迁完成前是否仍然在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这是“外嫁女”是否享受娘家村民安置补偿待遇的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即使外嫁女已经出嫁,但其户口仍在娘家,那其仍有资格享受安置补偿权益。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所以,村集体应当按照娘家户口本上的人口,将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包含在安置补偿的范围内。

二、征地过程中,外嫁女已经出嫁的

土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重要生产资源和基本生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如果“外嫁女”结婚后在婆家村集体还没有分得土地,则娘家村集体不可将其承包土地收回。在此期间遇到土地征收,外嫁女作为集体土地的合法承包人,仍然是享有安置补偿权利的。

三、外嫁女的子女应当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外嫁女的子女在涉及征地拆迁时应当享受怎样的安置补偿权利,应当根据外嫁女子女的户口来判断。如子女户口在娘家村集体,则按照娘家村集体的安置补偿方案享受安置补偿;如果子女户口在婆家村集体,则按照婆家村集体的安置补偿方案享受安置补偿。

四、外嫁女农村户籍,现在城市打工定居,应当享有怎样的权利?

现实中越来越多“外嫁女”存在外出务工的情形。对于户口仍在原籍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各级党委、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性政策和措施。其中,国务院于2006年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农民工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在决定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重大事务时,应及时通知农民工,并通过适当方式行使民主权利。该意见虽非行政法规,但其明确传递出,即使“外嫁女”长期在外务工,也不能因此剥夺其所应享有的村民待遇。在涉及征地拆迁时,村集体也不能忽略外出务工“外嫁女”的安置补偿权利。

五、外嫁女遇到娘家村庄、婆家村庄同时拆迁怎么办?

村民待遇倡导村民之间分配利益的标准要公平、平等,如果外嫁女遇到娘家婆家同时拆迁的情况,首先要看的是户口,即外嫁女的户口在那边,则在那个村集体享受安置补偿权利。如果“外嫁女”户口在娘家,在娘家村集体之外没有享受过安置补偿待遇,则其在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安置补偿地位应予保障。但如果外嫁女已经在婆家村集体享受了安置补偿,则不可再次要求娘家村集体进行安置补偿。

有的土地征收部门经常以村民自治为由,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设定诸如“外嫁女”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外嫁女”不能享受安置补偿待遇等条款,仅以“外嫁女”身份问题,将其一律排除在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之外的做法,是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如村集体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或土地征收部门发布的征收文件,有“婚嫁不补偿”的条款的出现,这属于侵犯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外嫁女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要求娘家村集体重新作出安置补偿方案或要求征收部门履行给付其土地补偿费的补偿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尤其是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会议决议是村民自治的表现,但村民会议决议无权剥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集体成员的收益分配权益。土地征收部门作为政府机关,其作出的行政行为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征收公告不可侵犯妇女的合法权益。因此,外嫁女在起诉要求拆迁安置补偿的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土地征收部门作出的征收文件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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