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没收财产(在欠债者所在村微信群发黑名单)

村居群发布黑名单 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涉黑涉恶没收财产(在欠债者所在村微信群发黑名单)(1)

日前,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失信人黑名单并将该名单发到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居群,被执行人陈某在微信群发现自己被列入黑名单,立即赶到法院连结两起案件。

2016年7月29日,被告陈某向原告农行上犹县支行申请办理农行贷记卡金穗悠游世界卡(信用卡)。信用卡启用后一直正常使用,2016年9月2日第一次消费45.2元,2018年9月8日,被告陈某最后一次刷卡消费5536元后,并未在还款期限内付清欠款。经结算,截至2019年5月6日,被告陈某仍欠本金、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4合计28512.22元。2019年7月3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欠款本金、利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等。法院经审理判决如诉,判决书生效后,陈某依旧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送达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敦促陈某履行法定义务。然而陈某长期外出,因查询不到被执行人陈某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直未执行到位。之后,上犹法院将陈某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并将黑名单转发到陈某所在的村居群。陈某在黑名单上看到自己榜上有名,害怕对自己的名声有损,立即赶到上犹法院支付案款。同时,陈某也主动交纳了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标的款。至此,上犹法院顺利了结两起案件。

来源:赣州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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