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姨妈是半真半假的 是进步还是歧视

为什么姨妈是半真半假的 是进步还是歧视(1)

□麦璐璐(重庆大学)

近日,针对《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社局答复表示,《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11月13日 澎湃新闻)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基于一些生理的、历史的原因,大多数国家都对女性权益,特别是劳动权益给予了倾斜性地保护,“月经假”在世界各国都有先例。日本于1947年推出了“月经假”政策,但通常是无薪的;韩国在1953年采用了带薪月经休假,在2004年之后女性雇员被允许每月休一天无薪“月经假”;而在国内,陕西、湖北、安徽等地也都明确了“生理假”。

关于“月经假”的争议也可以说是个“月经”话题,时不时出现的相关新闻总能引起广泛讨论。“月经假”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还是在变相地歧视女性?两方一直争论不休。

从出发点来说,为女性专设“月经假”,照顾了女性特殊时期现实的生理需求,体现出人道主义的精神,当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月经时大量产生的前列腺素还会聚集在下肢、腹背部,造成腰腿处的痛感,前列腺素甚至会牵涉迷走神经反射,造成恶心呕吐腹泻。在多起社会调查中,依据疼痛视觉评分体系来评价,一些严重的痛经甚至能算是病理性症状,需要医疗干预。令人坐立不安的疼痛和随之到来的情绪问题,相关话题下不少女性讲述了自己生理期的痛苦经历,认为“月经假”“十分贴心”“很需要,应该大力推广”。

但是,话题里反对的声音也不容忽视。那么,关于“月经假”,那些反对的声音在说什么?

有观点认为,“月经假”或是在变相地歧视女性。工作领域是性别区分和等级制度最突出的地方之一,这或将使得企业录用人员时更加排斥女性。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副所长刘伯红认为,“如果仅仅用保障性条例对妇女进行保护,而不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成本的问题,导致保护成本转移到了用人单位身上,会让用工成本较高的女性愈发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此外,有数据支撑,虽然有这个假的存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太受女性职员自身的“待见”。

首先,“月经假”或将进一步削弱女性职场的竞争力。“月经假”虽然“贴心”,但女性由于疼痛导致绩效低的问题并未解决,而生产力的不平等正是职场性别不平等的根源所在。由于生理原因在每个月请一到两天假,工作量就会转移到同事的身上。在这种时候,选择麻烦别人还是留在岗位,职场女性往往“身不由己”。

其次,“月经假”可能会加重女性的就业难度,让求职之路更加“狭窄”。“月经假”保障了部分在职女性的利益,却在无形间给求职女性“加码”。不可否认,现在的职场环境本身就对女性不太友好。产假、哺乳假……给女性设立的“专属假期”不少,但结合结果来看却不那么令人喜闻乐见。

此前就有部分女性休产假结束后被辞退的情况,而在面试时针对女性设计的一系列婚恋生育问题,也像是企业在“防患于未然”地保障自身利益。毕竟这类“专属假期”大多是由企业自身买单,隐性增加的用工成本让企业多了不少顾虑,也让女性在一定程度上背上了几层枷锁。对此,女性不免产生一种担忧:“月经假”推广开后,“入职后是否会请‘月经假’”是否会成为新的筛选门槛?

其实,无论是支持的声音,还是反对的声音,都是“她们”在为自身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在女性为纲的议题中,这不失为一种“健康”的讨论环境。在探讨问题的时候,灵魂是平等的;在交流想法的时候,语言是有力的。怎样是为女性好?社会上不应只存在一种话语声音。“辩论”背后的原因正是,虽然社会越来越关注相关议题,但对妇女权益的讨论历史尚短,还需要更多有益补充,需要更多声势浩大的“辩论”来推动理论和实践向前发展。

由此可见,“月经假”仅仅是提供了一个选项,关键是有没有一种支撑女性安心请假的社会氛围。虽然“月经假”这个话题确实存在疑议,但有一点毋庸置疑,我们在调和性别平等与女性健康上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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