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保健品传销(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利用互联网传销”被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处罚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1400元(壹仟肆佰元整)。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作:1、没收违法所得257248元(贰拾伍万柒仟贰佰肆拾捌元整);2、罚款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没合计人民币758648元(柒拾伍万捌仟陆佰肆拾捌元整)。
据天眼查APP显示,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张七斤担任法人,持股90%,李朝彪持股10%。
文章来源:中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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