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车排放物质(对天然气车辆排放在线监控)
生态环境部网站近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04号建议的答复》,就贺泓等2位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对天然气车辆排放开展在线监控和深度治理的建议”,由生态环境部会同交通运输部认真研究,作出明确答复。
《答复》说,“诚如你们所言,目前国内采用稀薄燃烧技术路线的天然气车辆污染排放较重,特别是氮氧化物(NOX)单车排放量较大。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天然气车辆仅占汽车保有量0.2%,但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NOX排放量分别为25.7万吨、3.9万吨、11.0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0.9%、1.2%、2.1%。”
《答复》说,“针对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国六天然气车推广使用。二是加强对天然气车辆污染排放在线监控。三是推动老旧天然气车辆淘汰更新,要求各地制定老旧天然气车辆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促进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天然气车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开展老旧天然气车辆深度治理可行性研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鼓励支持能够确保老旧天然气车辆排放稳定达标的治理技术推广使用,并要求各地加强对改造后车辆的远程排放监控。
二是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老旧天然气车辆淘汰更新,鼓励各地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对超标排放且无法改造或无改造价值的车辆予以淘汰。
三是继续推广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车辆,加快推进污染排放远程在线监控,并持续跟踪了解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地方工作情况。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编辑/张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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