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的奇妙反应(三明检察后生仔)
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责任担当的坚守,让她拥有属于自己的一方舞台,让她的人生充满蓬勃的生命力。她用自己的行动表明,只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懈的奋斗精神,脚踏实地把每一项平凡工作做好,把每一件日常小事做好,所有平凡的人都可以获得不平凡的人生。这就是三明市尤溪县检察院二级检察官蒋浩瑾,一位有梦想、肯奋斗、在平凡中淬炼不凡的基层公诉人。
2012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蒋浩瑾以选调生的身份进入尤溪县人民检察院。近九年间,蒋浩瑾在公诉一线辛勤努力,不断磨砺自身业务能力,锻炼过硬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办理700余个案件,一步一个脚印地寻求进步与突破。她深挖广辟抗诉案源,依法对量刑畸轻的交通肇事案件提出抗诉,终获上级法院增加刑期改判;她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全力守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她严审细查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重大经济犯罪,涉案金额累计逾2500万元,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她重点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行为,“腐败变质猪肉”、“问题绿豆饼”、“问题黄米糕”一个都不放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逐渐成长成为犯罪嫌疑人眼中执法如山、“不好糊弄”的检察官。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掷地有声的话,成为蒋浩瑾在追求匡扶正义道路上的照明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林某、拒不赡养老人的陈某等一个个狡猾抵赖的犯罪分子,在蒋浩瑾面前都低下了头,她用智慧缜密揭露真相,用客观理性守望法律尊严,用实际行动体现了检察官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和铮铮誓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蒋浩瑾始终冲锋在前,尤溪县第一个涉恶公诉案件是她承办;第一个涉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她探索;第一个改变侦查机关案件定性,认定为涉恶案件并被法院采纳的案件是她审查;第一个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涉恶审查逮捕案件还是她办理。作为尤溪检察扫黑除恶战线上的先锋,蒋浩瑾始终不知疲倦地以身作则,严谨细致,于无声处响惊雷。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蒋浩瑾是人民的公仆,也是一个母亲。在人民需要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投身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中。最终,案件得到快审快诉,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铁面无私匡扶正义的同时,蒋浩瑾时刻牢记应当在办案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努力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耐心劝解被告人家属、建议为生病的被告人在医院开庭……她的温情像春雨一样滋润了许多人的心灵,像冬日里的阳光抚慰他们的精神,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作为“听检察官说法基层行”、“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的主讲人之一,蒋浩瑾深入乡村、社区、校园针对未成年人进行“订单式”普法宣讲三十余次。蒋浩瑾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年龄层未成年人各异的可接受性、喜爱度和需求,制作出各不相同的课件,确保未成年人听得进、记得牢。
蒋浩瑾善于总结经验归纳提炼,撰写的论文、文章获得省市征文奖项。与此同时,蒋浩瑾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参加演讲比赛、朗诵表演等均斩获不俗成绩。由于表现优异,蒋浩瑾还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星级党员”等。
每一份伟大的成就,无不立足于平凡的岗位和工作;每一段不凡的人生,无不依托于平凡的日积月累。闪亮的业绩来自于积累。蒋浩瑾始终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事迹,用她的坚持、公正、人文关怀,给人以温暖,给人以力量!
供 稿:尤溪县检察院
编 辑:郭书翰 林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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