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梦想与工作意义(职业与事业工作与创造)

人一生大抵80%—90%的技能、经验与成就都是通过工作实践而得,只有10-20%通过书本学习来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事业梦想与工作意义?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事业梦想与工作意义(职业与事业工作与创造)

事业梦想与工作意义

人一生大抵80%—90%的技能、经验与成就都是通过工作实践而得,只有10-20%通过书本学习来的。

职场中人,你做一项工作,只是为了谋生,对它并不喜欢,这项工作就只是职业。你做一项工作,只是因为喜欢,并不在乎他能否带来利益,这项工作就是你的事业。

那怎样确定一个职业是否适合自己?应该符合四个必要条件:第一,有强烈的兴趣,甚至到了不给钱也一定要干的程度;第二,有明确的意义感,对社会的大部分人都能带来利益和福祉,确信自己的生命价值借此得到了实现;第三,你要有能力或者潜力去完成它。第四,能够靠它养活自己,现在或者将来能带来经济利益。

在人生中,职业和事业都是重要的,一般而论,职业关系到生存,事业关系到生存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两者的关系十分复杂,从重合到分离,背离乃至于根本冲突,种种情形都可能存在。人们常常视职业与事业的一致为幸运,但有时候,两者的分离也会是一种的自觉的选择,例如斯宾诺莎为了保证以哲学为事业而宁愿以磨镜片为职业。因此事情最后也许可以归结为一个人有没有真正意义上事业,如果没有,所谓事业与职业的关系也就不存在,如果有,这个关系问题也就有了答案。

最理想的情形是,事业和职业一致,做喜欢做的事并能以之谋生。其次好的是,二者分离,业余做喜欢的事,最糟糕的是,根本没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生活质量有三要素:一、创造;二、享受;三、体验。其中,创造在生活和工作中所占据的比重,乃是衡量一个人生活质量的主要标准。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人类精神生活的特征,那么最合适的便是这个词——创造。

所谓创造,未必是指发明某种新的技术,也未必是指从事艺术的创作,这些仅仅是创造的某些具体形态。创造的含义要深刻得多,范围也要广泛得多。人之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人有一个灵魂,灵魂使人不能满足于动物式的生存,而要追求高出于生存的价值,由此展开了人的精神生活。大自然所赋予人的只是生存,而人所从事的超出生存以上的活动都是给大自然的安排增添了一些新东西,无不具有创造的性质,正是在创造中,人用实际行动实现者对真、善、美的追求,把自己内心所珍爱的价值变成可以看见和感觉到的对象。

获得精神快乐的途径有两类:一类是接受的,比如阅读、欣赏艺术品等;另一类是给予的,就是工作。正是在工作中,人的心智能力和生命价值都得到了积极实现。这里所说的工作不同于仅仅作为职业的工作,人们通常把它称为创造或者自我实现。

创造力无非是在强烈的兴趣推动下的持久努力。其中最重要的因素,第一是兴趣,第二是良好的工作习惯。通俗地说,就是第一要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第二能够全神贯注有持之以恒地把它做好,做到极致。在这个过程中,人的各种智力因素,包括好奇心、思维能力、创造力、想象力、直觉、灵感等等,都会被调动起来,为创造作出贡献。

决定一种活动是否是创造的关键是在于有无灵魂的真正参与。一个画匠画了一幅毫无灵感的画,一个学究写了一本人云亦云的书,他们都不是在创造,相反,如果你真正陶醉于一片风景、一首诗、一段音乐、一位爱人,如果你对某个问题形成了你自己独立和独特的见解,那么你就是在创造!唯创造才能真正获得心灵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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