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与老旧城区改造的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

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家政策改革换代的需要,近些年来,人们生活中开始越来越频繁地接触到一些和“改造”有关的项目,包括棚户改造、旧城改造、旧村改造以及最近刚兴起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些多的“改造”内容,光是听下来也许就使人头昏脑涨。为了让老百姓们在碰到这些项目能够避免掉坑,本文将从4个关键点入手,助大家一文阅尽、通“改造”事。

棚户区改造与老旧城区改造的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1)

一、“改造”非常灵活,是有着极强政策性的非法律概念

从本质特征上来说,各类“改造”项目相较于征收项目更强调其政策性。拆迁、征收,是在法律、行政法规乃至于《宪法》中固定了的法律概念,是经过了概括总结之后形成的专门术语。而“改造”项目是在我国当前新发展阶段下的民生工程与发展工程。

对于群众来说,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万事以律法为基准、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在“改造”这样的非法律概念前,有些条例就不适用了,例如针对征收项目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些看着很美好的法定权利,跟你实际在经历的东西那根本就不是一件事儿,可不就是“鸡同鸭讲”。

所以,如果想要掌握正确的维权方法,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集材料并详细阅读。无论是项目合法与否、归于哪类,还是你的补偿条款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需要维权你应该怎么做,在该项目的公开材料以及《补偿安置手册》里都能一探究竟。

二、“棚改”“旧改”不分家,维权还看共性要领

在平日围绕改造项目的咨询中,时常能听到类似“这几种改造有什么区别”、“这个项目具体是什么意思”一类的问题,但是通常很难回答。

以常被提及的棚户区举例来说,官方概念里,“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是由于规划不当导致分布凌乱的片区。城市农村、新房旧楼,只要符合这个概念,都能划进棚户区的范畴。也就是说,该类项目没有明确的指向。房屋只要在棚改项目内都能实施征收,计算补偿数额时会依据新旧进行区别。

所以,这几大类改造项目除了字面上能分别开,别的地方都难以释出一个子丑丁卯,具体指什么如何补偿还是得看上一条提及的材料。

棚户区改造与老旧城区改造的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2)

三、“改造”非“拆迁”,“拆迁”不“改造”

如果说“拆迁”是把一条围巾直接拆解,那“改造”就是对这条围巾进行修补,贴补贴、补毛线都是修补的方法,并非必须重头开始。

如果只是针对区块内陈旧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整改,调整布局设置,方便居民更好生活的话,那完全没有必要搬迁拆房。

换一个方向理解,这类项目背后涉及巨大的利润价值,国家政策必然是不鼓励大范围的拆建的。

四、掌握这三点,让维权不再“难上加难”

首先,该项目是否为强制实行。规范的征收项目是必须要搬家的,因为它具有强制性。这类项目维权需要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或者《土地管理法》为依据,着眼于规范依法维权。

如果不是强制实行,那就应该详细了解涉案项目的补偿安置条件,明确后果,再谨慎考虑参与与否。

棚户区改造与老旧城区改造的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3)

其次,该项目是否归属于商业开发。改造项目不同征收项目,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定性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强调“市场参与”,甚至确立补偿安置协议的过程中根本不经过政府机关的改造项目比比皆是。

正因如此,属于商业开发的改造项目要进行维权的话容易涉及民事纠纷。但同时,这类项目大可区别于基于公共利益发展的那些,向开发商诉求较多的利益补偿。

最后,维权最早越好,操作越溜越好。掌握该掌握的,了解该明白的,明确要诉求的。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千万不要等到房拆地走,甚至连安置协议都签署完毕才捶胸顿地、追悔莫及。

改造项目虽粗略分作四大类,但又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对应方案,对症下药才是良策。遇事莫惊慌,紧握法律武器和知识储备,愿大家碰到“改造”“征收”都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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