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侦察技术讲解(图侦技术让关键证据)
16年的追踪,杀人犯罪嫌疑人解某被抓捕归案。面对审讯,他供述犯罪事实后又突然改口翻供,是另有隐情还是徒劳挣扎?
案件疑点重重,检察官抽丝剥茧,当关键证据“复活”后,解某终服法。3月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生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6年的“悬案”破了
2004年3月2日早上7时许,浙江省舟山市一出租房内发生凶案,安徽籍女子吴某被害。经鉴定,吴某系被人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从现场情况分析为卖淫后遇害。
警方从案发现场提取到了男性犯罪嫌疑人的DNA,还调取到了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几段监控录像。但受限于当时没有全国性的DNA数据库,以及模糊的监控录像画面,警方只能将这些线索尘封保存。
案发后,警方发出协查通报,展开了大面积排查,但一无所获。凶手犹如人间蒸发一般,杳无消息。随着时间推移,破案希望越来越渺茫,似乎这起案件将要成为“悬案”。
然而,随着刑侦技术和DNA比对技术的日益成熟,2020年6月,案件迎来了转机。在命案、积案侦破攻坚行动中,舟山警方通过海量DNA数据比对,锁定了48岁的山东籍男子解某。同年6月12日,解某在老家山东临沂被抓并被押解回舟山。
到案后,解某先是百般抵赖,拒不认罪,面对审讯又难以自圆其说,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其供述,2004年3月1日,他务工所在的一艘台州籍渔船靠泊沈家门渔港,当晚他上岸闲逛,在沈家门滨港路遇到招嫖的被害人吴某,二人谈妥嫖资后至吴某的暂住处包夜嫖宿。次日凌晨,当解某欲再次与吴某发生关系时,二人因嫖资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解某情急之下用手机充电线勒住了吴某的脖子。仓皇间,他趁着夜色逃回了渔船。第二天便随渔船离开了沈家门渔港。
无法闭合的证据链
令人没想到的是,作出有罪供述没有多久,解某突然翻供了,辩称自己在案发当夜12点前已离开现场。案件波澜再起。
凶手难道另有其人?几段模糊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当晚,一名黑衣男子和被害人吴某多次出现在滨港路附近,次日凌晨5点前后,黑衣男子又出现在滨港路码头,随后消失在夜色中。
“解某离开的时间真如其辩解吗?被害人死亡时间到底是几点?录像中的黑衣男子又是谁?”2020年11月,案件移送至舟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王静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反复观看同步录音录像及监控录像。
她发现,公安机关不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形,解某的有罪供述可信度高,于是不予采信其辩解,并针对案件疑点制作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进一步侦查。
公安机关随后结合案发时尸体解剖记录的尸温、胃内容物消化程度等,进一步推断出吴某死亡时间为次日凌晨4时30分至5时左右,但因监控设备距离较远、光线不足等原因,视频中的男子身份依然成谜,解某离开现场的时间更是无从考证。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存疑,该案仍是无证之罪,难以定案和起诉。”王静告诉记者,虽然现场提取到的DNA、指纹等证据都指向解某,但由于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加之当年客观条件的限制,本案的证据链存在缺陷。
图侦技术还原真相
人命关天,证据关命。如何补齐因犯罪嫌疑人翻供而断开的证据链?为此,舟山市检察院多次召开检委会会议对案件进行讨论,并向浙江省检察院汇报了案件,浙江省检察院派员专门指导办理此案。
2021年4月,专案组在全面审查该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利用图侦技术对几段监控录像中出现的相关人员作图像、步态等同一性比对。
随着图侦技术的上场,这几段沉睡了17年的证据得以“复活”。经过反复图像比对和大数据分析,最终确定了监控录像中多次出现的男子正是解某,案发当夜他的活动轨迹也浮出水面。
原来,当晚12点前后,解某与被害人吴某一起买东西,后回到了滨港路附近的吴某租住处,次日凌晨5点左右,解某又出现在滨港路,随后从滨港路走入附近码头,乘小舢板回到了打工的渔船。
至此,结合证人证言及其他相关证据,犯罪嫌疑人所谓的半夜12点前即离开现场的辩解不攻自破,全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
2021年5月,舟山市检察院以解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舟山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解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解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庭审现场
今年2月,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解某故意杀人上诉案。庭审中,面对解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原监控录像不清晰不能证实案件事实的辩护意见,司法鉴定人员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向法庭展示了经过清晰化处理的多组关键图片和视频文件。“是她先打我,我才勒了她脖子……”铁证面前,解某再也无从抵赖。
历时18年,被告人解某故意杀人一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被害人终获告慰。”王静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史隽 陈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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