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事业单位劳动法规定(省直事业单位法律部分)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劳动法规定?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省直事业单位劳动法规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加重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真题 5】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功之日起( )内订立劳动合同
A 十五日 B 一个月 C 二个月 D 三个月
【真题 6】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B.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C.签订合同之日 D.用工之日
【真题 7】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劳务合同 B.培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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