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怎样操作(崂山区首例经济适用房转商品住房业务顺利完成)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通讯员 房涛

近日,河畔家园业主肖先生来到崂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这标志着崂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住建局、税务局办理的崂山区首例经济适用房转商品住房业务顺利完成,为下一步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序展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住房业务登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怎样操作(崂山区首例经济适用房转商品住房业务顺利完成)(1)

申请人肖先生夫妇今年均已70多岁了,在夫妇二人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后,工作人员便直接将他们引导至服务专窗,为其提供特需窗口办理。在办证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夫妻析产与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实现了“一窗办结”,为快速办证提供了便利。

“真是太方便了,原以为办理登记手续繁琐,需要多次跑腿,没想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个窗口就能把所有手续办理完成。”肖先生说,“我们深深感受到了崂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我们提供的方便,为登记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及服务态度点赞!”

据悉,依据青岛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有关事宜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申请补缴土地收益价款的方式,取得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该《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青岛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纳入系统管理,达到信息共享、服务便捷和统计精准,实现“一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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