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烧车最新消息(一言不合就烧车)
近日,内蒙古赤峰
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
突然着起大火
轿车在大火中行驶了一段距离
车上爬下一男一女两人
据现场视频显示
两人均被烧伤倒地
停车后爬出车子求救
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
随后当地警方通报:
车内男女因情感纠纷发生争执
男子在车内点燃易燃物导致着火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言不合就烧车
这是什么毛病?
都强调过多少次了,放火罪不知道吗
而且这种事儿
还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11月16日下午3点多
张家界市张某明驾驶两轮摩托车
搭乘其父张某才经过
因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车辆保险凭证等被民警依法查获
张某才不满交警处罚及扣车措施
正在民警劝说时,突然掏出打火机
点燃了路面的汽油
致使自己驾驶的摩托车烧毁
9月14日
山西临汾翼城县一汽车起火
车前一对男女竟然还在激烈动手
消防到场后虽控制住火势
但车子依旧被烧成空壳完全报废
2018年3月28日
安徽省芜湖市某商业街广场前
一男子驾车采取撞击手段
逼停前女友陈某所驾驶的车辆后
强行将下车查看的陈某胁迫推上车
点燃了淋在身上的汽油自焚
导致两人被烧身亡
因为情绪激动而烧车
不光触犯刑法,还可能人财两失
你又能得到什么!?
而且这是纵火!最高可判死刑!
再普及一遍放火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所以烧自己的车也不行!
敢影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呵,你可就有判头了
来源:湖南消防
综合中国消防 张家界都市网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